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10月22日对陈贵欢(47岁,住河内市埠头坊)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并以杀人罪对其采取临时羁押措施。调查材料显示,欢怀疑前妻N.T.H.与46岁的N.B.Đ.(住埠头坊)有感情关系,认为Đ.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因而心生嫉妒与怨恨。

据调查,10月19日,欢与N.T.H.在法院办完离婚手续。欢在供述中称仍对前妻有感情。10月20日下午,欢到北桥街一家饮品店等候见H.。约17时,他看到一辆车牌号为15K-616.XX的汽车经过,怀疑是Đ.开车去见H.,便骑摩托车追赶。

在北桥街220号巷口,欢超车上前,透过驾驶座侧窗确认驾车人是Đ.后,将车拦停。欢下车后用锤子连续击打,砸破驾驶座侧窗玻璃,并继续击打Đ.。双方扭打中,Đ.夺过锤子并发出警告,欢又朝Đ.面部打了两拳。周围多人上前劝阻后,欢骑摩托车离开。

欢骑出约200至300米后,看到一家猪肉店桌上放着一把刀。他发现Đ.正准备在北桥街上调头,便停下摩托车,用刀袭击Đ.,致其死亡。作案后,欢将刀留在Đ.的车内,骑摩托车离开现场。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表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