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莱省平定坊公安与绥福乡公安配合,于10月20日抓获正在被嘉莱省公安厅刑事警察调查机关通缉的阮氏明香(1982年生,住嘉莱省平溪乡上江村)。平定坊公安10月23日发布的消息说,抓捕过程迅速、安全,阮氏明香完全没有预料到,未及作出任何反抗行为。

据平定坊公安通报,阮氏明香此前因“盗窃财产”罪被起诉,适用《刑法》第173条第1款。在等待二审期间,她逃离当地,并按规定被通缉。通报未说明她具体何时逃跑、通缉令何时发布,也未交代案件涉及的财产数额和一审判决情况。

平定坊公安在通报中称,此次发现、追踪并成功抓获通缉对象,体现了公安力量在打击犯罪工作中的主动与坚决。该坊公安同时提醒民众不要因贪念压过理智,不要选择逃跑以逃避责任,并称躲避既不会让案件消失,也不能使违法者免于法律处理。

平定坊公安还建议,民众应主动守法,配合职能部门的要求,不得窝藏、容留或协助被通缉人员躲避发现和抓捕;发现通缉对象或掌握相关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最近的公安机关,不要自行接近或作出可能危及自身和社区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