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省公安经济警察局正在继续调查,澄清在富宁县三泰乡路边丢弃大量鱼露瓶的事件。
6月18日晚,三泰乡福禄村居民发现大量鱼露和调味品被丢弃在路边。
经济警察局与三泰乡公安、市场管理局联合清点、收集,并召集相关人员工作。
统计显示,近千瓶鱼露、调味品等均已过期,这些产品由清化省清化市的水产品加工股份公司生产。
职能部门确定,一名名为T的男子(住在广南省三岐市)雇佣了另外两名名为V和N的男子清理三岐市的仓库,然后将这些鱼露运到垃圾场丢弃。
然而,清理仓库后,这两人没有将鱼露带到垃圾场,而是带到三泰乡的路边丢弃。
T先生表示,他购买了清化省公司的鱼露,过期后雇佣了上述两人运输丢弃。
公安正在继续核实这批鱼露的来源、型号和标签。
如《青年在线》报道,清化省公安也公布了与多瓶鱼露包装上标注清化生产,被丢弃在三泰乡路边事件相关的检查结果。
经检查,该省公安经济警察局确定这些鱼露产品由清化省水产品加工股份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清化市黎来149号)生产,公司生产基地位于厚禄县,由黎雄光担任董事。
据光先生介绍,2023年公司实施了拓展南方市场的计划,并与广南省芳妮鱼露经营基地签订了约2000瓶鱼露的供应合同,价值约4000万越南盾。
由于销售缓慢,2024年初,上述经营基地的业主提出退货。光先生的公司同意接收部分产品,并向芳妮鱼露经营基地退还约2000万越南盾。
剩余部分,据光先生介绍,公司未收到通知,也不知道经营基地在当地仍库存部分货物。
2025年初,芳妮鱼露经营基地的业主继续联系光先生询问剩余款项,但未提及库存货物。
直到三泰乡居民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大量鱼露被丢弃在路边的事件发生,光先生才知道芳妮经营基地仍保留了大量产品。
得知消息后,光先生多次打电话联系澄清事实,但经营基地的业主未接听。
在公司检查时,黎雄光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文件,包括由清化省计划与投资厅颁发的企业注册证书,以及由农林水产质量管理局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编号080/FSMS。
在厚禄县和乐乡公司鱼露生产工厂的调查显示,有管理区、灌装-包装区、鱼露腌制池区和储存仓库。公司仅剩5/72个腌制池在运作,其余为空。生产区域被评价为整洁、干净。
据清化省公安介绍,清化省水产品加工股份公司的鱼露生产基地约有70瓶鱼露明确标记为“过期待处理货物”。
光先生表示,这些是从代理商回收的或展示过期的货物,正在集中准备移交给有处理功能的单位,依法处理。
自2025年4月以来,公司暂停生产鱼露,研究新的经营方向。自那时起,没有生产更多批次的鱼露。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