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4块土地中,有一块位于平潭港区,范富庶路(芽庄市永原区)的7,846.4平方米土地。这是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试点项目的土地。
新黄明集团自2005年起租用土地
6月24日,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厅长阮维光表示,根据在省电子门户网站上公开的通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收到一些企业注册实施商业住宅试点项目的提议,其中包括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在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起租用的土地上实施的项目。
阮维光认为,通知同意房地产组织实施上述试点项目仅是初步的政策。接下来,企业必须进行投资、建设、土地及相关程序,以便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和法律程序进行审查。
根据阮维光的说法,4月14日,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向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提交了根据第171号决议实施试点项目的注册申请。
在注册申请中,提议实施项目的组织是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谢国越(居住在河内市,担任总经理)。
注册实施的项目名称:新黄明混合用途办公楼、商业和高端公寓,预计实施面积为6,622.9平方米,实施地点为范富庶路(芽庄市永原区)的土地,属于芽庄市福隆-永祥-永原区居民区规划项目。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1,800亿越南盾。
关于土地使用过程的来源,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根据2005年3月2日的628/QĐ-UB号决定,于2005年10月31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被庆和省人民委员会租用了7,846.4平方米的土地。
“有许多投资者参与注册,其中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被认为符合条件,”阮维光说。
属于庆和省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权限
同样根据阮维光的说法,4月23日,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发布文件,征求建设厅、财政厅、芽庄市人民委员会关于上述项目实施土地目录的意见。
征求意见后,5月16日,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向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根据国会第171号决议通过庆和省试点项目实施土地目录的报告。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召开会议,一致提交省人民议会通过庆和省商业住宅试点项目实施土地目录,”阮维光说。
6月2日,庆和省人民议会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了芽庄市4块土地,总面积508,816.6平方米,根据国会第171号决议实施商业住宅试点项目。
庆和省试点项目实施土地目录中,有一块位于平潭港区,范富庶路(芽庄市永原区)的7,846.4平方米土地,被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实施试点项目。
截至6月6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发布通知,同意房地产组织在芽庄市4块土地上实施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同意新黄明酒店服务有限公司在上述土地上实施试点项目。
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厅长确认,上述程序的实施权限属于省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不属于省委常委会的权限。
庆和省省委办公厅主任阮氏忠秋表示,根据国会第171号决议和关于商业住宅试点项目实施的第75号法令,同意房地产组织实施试点项目的权限不属于省委,而是由省人民委员会执行程序和审查、决定。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