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已起草了一项法令,规定直接所有者代表、国家资本代表和国有企业监事的工资、报酬和奖金制度
根据内政部的草案,这项法令规定了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企业的直接所有者代表、监事的工资、报酬和奖金制度,以及国家在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超过50%至低于100%注册资本的资本代表的工资、报酬和奖金制度。
直接所有者代表、监事、资本代表在企业直接工作,享受企业支付的工资和奖金。
对于不在企业直接工作的情况,将享受所有者代表机构支付的工资和奖金,以及企业支付的报酬。
内政部还明确,如果实现的利润不低于计划,则可以享受不超过基本工资两倍的工资(主席最高可达1.6亿越南盾/月)。
对于规模大、利润远高于最低利润(银行、电信、石油领域利润为5.5万亿越南盾)的企业,在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但工资低于市场上相当职位的情况,草案继续规定更高的最高工资,但增加了工资框架以便企业实施。
具体来说,如果利润高于最低利润的两倍(相应需达到1.1万亿越南盾的利润),最高工资将是基本工资的2.5倍(主席最高可达2亿越南盾/月)。
如果利润高于最低利润的三倍(达到1.65万亿越南盾的利润),最高工资将是基本工资的3倍(主席最高可达2.4亿越南盾/月)。
如果利润高于最低利润的五倍(达到2.75万亿越南盾的利润),最高工资将是基本工资的4倍(主席最高可达3.2亿越南盾/月)。
内政部表示,规定最高工资为基本工资的4倍是基于第44/2025号法令已经开放了最高工资框架,因此目前一些企业已经实施主席工资为2亿至2.1亿越南盾/月。
特别是有银行集团的企业,董事会成员、监事的平均工资为2.13亿越南盾/月,其中主席达到3亿越南盾/月。
“因此,草案规定最高工资为基本工资的4倍(最高工资为3.2亿越南盾/月),相应需达到2.75万亿越南盾的利润,这与国有企业正在实施的实际情况相符”,草案明确指出。
相反,如果企业亏损或无利润,则最高工资为基本工资的50%至80%。
草案还规定,新成立或新运营的企业在成立或新运营的第一年,最高工资不得超过基本工资。
基于合并企业新成立的企业,如果工资低于合并前成员企业相应职位的实际最高工资,则可以按照相应职位的工资计算。
仅从事产品、公共服务活动的企业,可以使用产品数量、公共服务指标来评估、确定工资水平。
关于报酬水平,草案继续规定非专职董事会成员、监事的最高报酬为相应工资的20%。
该法令预计自2025年8月1日起生效。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