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发布的第20号指令明确指出,许多地方污染状况严重,尤其是大城市空气污染、人口密集区、工艺村、生产经营和服务场所的水污染。仅在河内,某些时段的空气污染程度位居世界前列;市内河流水质多年连续超标。
主要原因在于未充分评估现状,未正确认识环境保护要求。管理责任松懈;组织实施缺乏协调性和坚决性;处理措施不足以震慑;法律体系和技术基础设施未能满足实际需求。
为改善这一状况,总理提出了针对各领域、各级政府的系统解决方案,与实施时间表和责任控制机制相结合。从完善制度、加强法律执行、应用监测技术、严格处理违规行为到动员财政资源用于环境恢复和发展清洁交通——这些解决方案设计统一,具有跨行业、跨区域的特点。
控制个人交通工具,扩大绿色交通
第20号指令的核心方向之一是控制大城市个人交通工具的增长,促进公共交通和环保交通工具的发展。
根据总理的指示,建设部必须从2025年起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路线图,结合机动车排放控制。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工具排放的技术标准必须在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颁布和应用。
财政部被指派研究补充对交通工具排放征收环境保护费的规定,同时审查优惠政策以支持民众和企业投资绿色交通。这项任务也必须在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
关于数据基础设施,公安部、司法部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合作建立国家行政违法处理数据库,与居民数据和专业系统集成,于2025年完成。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被审查和修改,以增加处罚力度,弥补法律空白并提高执行效力。这是为建立低排放区、限制和消除城市空间中的污染交通工具做准备的必要步骤。
从2026年7月起禁止河内一环内的汽油摩托车
根据第20号指令,河内必须尽早实施强有力的措施以减少交通排放和处理城市环境污染,具体路线图至2030年。
短期内,该市必须在2025年第三季度制定并公布低排放区方案;同时动员预算和社会资源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确保重点区域的互联互通。充电站基础设施、支持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的服务也必须加快投资。
在2025年9月30日前,河内必须颁布支持生产、组装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的企业;投资服务于电动交通工具基础设施的企业;并制定政策鼓励民众从燃油交通工具转向绿色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
该市需研究从2025年第三季度起调整增加一环内燃油交通工具的注册费、牌照费和停车费。从2026年7月1日起,河内必须确保一环内不再有燃油摩托车和摩托车通行。从2028年1月1日起,随着摩托车的禁止,个人燃油汽车也将被限制在一环和二环内活动;到2030年,限制范围将扩大至三环。
在水环境领域,河内必须制定收集、处理市区内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方案,确保源头处理。造成污染的生产设施必须在2028年前迁出市区。排水系统必须分开雨水和污水;没有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城市区域将按规定处理。
从2025年第四季度起,该市还必须在河内一环内的餐厅、酒店、饮料店和小吃店试点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提高环境政策执行效率
为了解决环境保护中的不足,总理要求各部委、部门和地方政府集中解决制度瓶颈,完善法律框架以提高执行效力和效率。环境战略、方案和任务必须遵守“六个明确”原则(明确人、明确事、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产品、明确权限);优先资源处理重点、紧迫的环境问题;加强检查、监督和处理违规行为。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被指派主持审查、检查政府、总理交办的环境任务执行进度,特别是直接处理污染的任务。该部还必须对进展缓慢或未实施的任务提出解决方案,于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
此外,该部研究、提出特殊政策以处理城市、工艺村、河流流域和灌溉系统中的紧迫环境问题。政府将修改环境领域行政违法处罚法令,以提高罚款金额、扩大处罚权限并按照三级政府模式应用后果补救措施。公安将是处理所有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力量。将补充行政处罚措施如暂停供电、供水。
职能部门将完善、整合国家环境数据库到国家数据中心;短期内完善工业集群、生产、服务场所、大型排放源的自动监测系统,并与公安部共享数据以服务于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负责完善环境保护税、费政策以动员资源用于恢复和处理污染,于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
彻底处理违规行为
总理指派公安部加强掌握情况,定期更新全国污染源、污染区域和地点名单。该部负责检查、调查、严格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和犯罪。
在调查过程中,总理要求扩大核实不负责任、消极、腐败或滥用职权、权限的行为;同时严格处理对抗、破坏安全、秩序的行为。公安部有责任督促彻底处理大城市、工艺村、河流流域、生产经营集群和人口密集区的污染状况,特别是在河内和胡志明市。乡级公安将执行环境刑事调查、行政处罚任务。
该部还必须加强信息技术在接收、处理环境犯罪举报中的应用,通过热线、Zalo安全、VNeID应用等渠道。环境违法数据库将被完善、整合以服务于调查和处理。此外,将利用交通线路、大型排放区的安全监控摄像头系统及时发现、处理违规行为。
检查进度缓慢的环境项目
为了纠正环境项目实施缓慢的状况,总理指派政府监察署从2025年第三季度起制定专题检查计划,重点关注严重污染地区和有违规、浪费迹象的预算使用项目。根据结论,职能部门将建议处理管理松懈的负责人责任;有刑事迹象的案件将移交调查机关处理。
政府领导人还要求公开必须安装自动、连续环境监测设备的生产设施信息。已、未或不履行此义务的设施名单必须定期更新。投资者还必须将环境监控摄像头系统与公安部的技术基础设施集成以服务于发现、处理违规行为。
从2025年第三季度起,自动水资源监测系统将在各地部署,公开在省人民委员会、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和乡级信息门户上的指标。这些系统必须在2026年完善。
总理指派国家银行指导信用组织将环境法律遵守标准纳入客户信用评级系统,以通过金融机制鼓励企业严格遵守环境规定。地方政府将审查、处理个人责任,如果发生严重污染引起社会不满,影响安全、秩序而未采取阻止、补救措施。
各部委、部门研究调整增加对污水的环境保护费和污水处理服务价格,确保资源投资于集中收集、处理污水系统。需要优先实施的一些技术解决方案包括:提高固体废物收集、分类、回收、处理能力;控制地表水环境质量;恢复工艺村、旧垃圾场、污染遗留点的环境。
在2025年,各地必须根据环境保护规划确定低排放区并制定应用路线图;在各大城市投资自动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并定期向公众公开空气质量。建筑施工和建筑材料运输——城市中细颗粒物排放的普遍来源——必须严格遵守环境规定。
总理指令后,各部委、部门和地方政府有责任将指导内容具体化为计划、方案、指导文件以在实际中实施。主持机关必须制定实施路线图,分配负责人员,确定期限和产出产品。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