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未按规定转移废物被罚款700万越南盾,因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内容执行不当被罚款9000万越南盾。
事件起因于6月10日,根据民众举报,职能部门在连沼区春韶21路自发垃圾场发现了11个塑料袋,内装98.4公斤“Cetecoenzetilax Cinnarizin 25mg”药品及损坏的药片。这批药品生产于2023年,有效期至2026年,因含量下降曾被药品管理局要求召回近19万片。
按规定,药品销毁需通过专业处理单位的合同并在公司监督下进行。企业编制销毁档案并承诺交由有处理功能的单位处理,实际上却转交给了废品收购者阮玉仁自行销毁。
据解释,由于在Khanh Son垃圾场的销毁费用过高(每车70万越南盾),阮玉仁将全部药品丢弃在春韶21路的人行道上。
企业已召集销毁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进行检讨,明确个人和集体责任。除罚款外,公司还需自费恢复环境现状。
Cetececenzitax药品属于抗组胺药,用于减少晕车、前庭障碍症状如头晕、耳鸣、恶心等。为避免副作用,患者需遵循专业医生或药师的指导。
根据卫生部2018年第11号通知,药品需销毁的机构负责人应成立至少三人的药品销毁委员会,其中包括一名专业负责人。药品销毁需确保人、动物和环境的安全。销毁后,机构需按规定格式编制记录并报送卫生部。全部被召回药品的处理过程必须在药品被召回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完成。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