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2025号法令自8月15日起正式生效(部分条款自7月1日起生效),对医疗保险治疗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预计将为民众看病治疗提供便利。
一个非常人文的规定是医疗机构和社会保险机构不得要求患者自行复印医疗保险卡或相关文件。如果需要,医疗机构和社会保险机构必须在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后自行复印。
社会保险机构还建议民众主动将医疗保险信息更新至电子身份账户(VNeID)级别2或VssID应用程序,以便快速、方便地进行治疗,避免因信息缺失或错误而中断权益。
根据规定,持有医疗保险卡的人在治疗时需要出示医疗保险卡信息和身份验证文件,方式如下:公民身份证(CCCD)或已集成医疗保险信息的VNeID级别2。纸质或电子版的医疗保险卡。如果医疗保险卡上没有照片或尚未有电子医疗保险号码,则需要额外携带身份验证文件,如CCCD、护照、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或链接有医疗保险的VNeID/VssID账户。
对于某些群体,如学生、贫困人口等,如果无法通过系统查询到医疗保险卡,仍需携带纸质医疗保险卡。
法令明确规定,6岁以下儿童看病只需出示纸质或电子版的医疗保险卡或医疗保险号码。如果尚未有卡,可使用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对于刚刚出生尚未获得文件的儿童,父母或代表可以在病历上签字确认或请医务人员确认。
对于正在等待重新发放或调整医疗保险卡信息的参保人员,看病时需要携带发放结果的预约通知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的卡信息;身份证明文件(CCCD、护照、VNeID、VssID等)。
对于器官捐献者:如果尚未有医疗保险卡,捐献者仍可享受医疗保险治疗,前提是出示捐献机构的出院证明。同时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如CCCD、护照、VNeID/VssID账户或职能部门的身份确认。
对于捐献后需要立即治疗的情况,患者和医院必须在病历上确认。
对于紧急情况,患者必须在治疗结束前补充有效文件(医疗保险卡、CCCD、护照、公安派出所的证明或链接有医疗保险的VNeID/VssID账户),以便按照规定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持有医疗保险卡但入院时未能及时出示卡的人(紧急情况除外)自出示卡之日起仍可享受医疗保险支付。如果符合条件,之前的费用将按规定直接支付。
如果VNeID/VssID账户出现故障或失去互联网连接,患者需要提供医疗保险号码,以便医院在越南社会保险系统上查询。
如果无法查询,医院仍将接受治疗并与社会保险机构合作后续核实。
出院时,如果系统仍未恢复运行,病历将被发送至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后续核实和支付。患者必须承诺提供准确的医疗保险信息。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