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中国人因为中国同胞建造麻将室被判刑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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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国人因为中国同胞建造麻将室被判刑

7月25日,西宁省人民法院对吴苗(49岁)、孙爱英(44岁,吴苗的妻子)和吴鹏(25岁,吴苗的继子,均为中国国籍)进行了赌博组织案的二审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2004年,吴苗入境越南工作。2008年,吴苗认识了孙爱英,两人同居如夫妻。

2024年4月,两人在隆安省德和县德和下村成立了欢欢公司,专门经营中国商品的买卖。

看到该地区有许多中国人居住和工作,吴苗建造了5个房间,购买了麻将机,安装了空调,提供餐饮服务,以吸引中国同胞来赌博,用越南盾或人民币进行胜负,并收取抽成。

赌场通常在周六、周日或赌徒有需求时组织。平均每周组织约2天,每天有1至4个房间有玩家。

租用赌博房间的价格为160万越南盾/场,约4至5小时,胜负的钱由赌徒自行协商。

有中国人来买卖商品,吴苗和孙爱英又拉拢,或使用手机和微信应用程序引诱他们参与赌博。

当吴鹏来越南旅游时,也帮助生父管理,组织赌徒来玩。

到2024年6月,为了避免被警方发现,吴苗购买了各种塑料卡片,记录数字10、20、50和100发给赌徒。玩家自行协商这些数字的价值来进行赌博。

2024年9月22日约10时,吴苗、孙爱英和吴鹏正在组织一些人参与赌博,收取了320万越南盾的抽成。

同日约19时,警方突袭现场,当场抓获了12名正在赌博的中国人。

5月25日,隆安省德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判处吴苗6年有期徒刑,孙爱英5年6个月有期徒刑,吴鹏5年有期徒刑。

12名赌徒每人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罪名是赌博。

吴苗、孙爱英和吴鹏提出上诉。然而,在今天的二审中,审判团认为一审判决已经适当,决定维持原判,对这三人的一审判决予以确认。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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