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芹苴市丐𦨭坊公安接到了阮富L.(41岁,居住于丐𦨭坊)的报案,称其妻子杨氏金T.(同住地址)于7月28日下午在园艺时被子弹击中后脑受伤。
随后,T.女士被家人送往芹苴市中央综合医院急救。医生紧急手术取出了一颗尺寸为0.5x0.3厘米的子弹头。目前,T.女士的健康状况已稳定,清醒且未记录有后遗症。
接到报案后,丐𦨭坊公安立即对现场附近的可疑对象进行了排查和核实。
经过核实,公安发现阮文S.(46岁,居住于芹苴市丐𦨭坊富美)在受害者被子弹击中的同一时间携带气枪出现在现场附近。
公安传唤S.进行询问。S.承认在7月28日15至18时期间使用气枪(一种使用压缩空气发射铅弹的类型)在距离T.女士被击中现场约100米的后院区域射击鸟类。
当时S.并不知道流弹击中了T.女士。得知消息后,S.的家人已联系T.女士的家人道歉,请求解决并赔偿。
公安机关已没收了包括一支发射铅弹的气枪和两盒共计209颗铅弹(两种类型)在内的物证;其中有89颗铅弹的尺寸和特征与击中T.女士头部的子弹相似。
关于气枪的来源,S.供认大约两年前从Facebook上一个不认识的人那里购买的。经过职能部门的检查,枪支卖家已删除了与S.的所有联系信息。
刑事警察局正与丐𦨭坊公安合作,继续调查此案,并依法处理。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