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Bùi Minh Thạnh已签署文件,指导关于胡志明市首次(新)土地价格表建设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此,指派财政局牵头,与农业与环境厅协调,就基于三个区域批准标准的继承结果,并为每个区域制定土地价格表,在9月5日前提出国家预算编制建议,用于胡志明市土地价格表的建设、调整、修改和补充,以及具体土地价格确定。
同时,指派财政局牵头,与司法局和相关机构协调,研究农业与环境厅关于根据规定通过简化指定招标方式选择土地价格确定执行组织的建议;在2025年9月5日前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建议和提议。
指派农业与环境厅根据规定,与司法局协调,在2025年9月5日前向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关于城市首次土地价格表建设项目法规文件的颁布程序和程序。
胡志明市168个坊、社、特区的委员会主席被指派准备土地价格数据库,所有道路、路段的位置、区域和交界点的交易数据,与农业与环境厅和执行土地价格确定的组织协调,审查和平衡土地价格数据库,发送给农业与环境厅,以实施首次土地价格表建设工作,确保按规定进度。
因此,根据这一指导,胡志明市将根据土地法规定组织首次土地价格表建设(新土地价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于胡志明市。
胡志明市新(自2025年7月1日起)包括168个坊、社、特区。目前,胡志明市维持应用三个土地价格表,分别针对胡志明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区域,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这些价格表基于具体道路建设,正稳定应用以履行土地相关财务义务。
关于新土地价格表的建设,农业与环境厅此前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出了两个方案的建议。
第一个方案是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指派农业与环境厅根据指定招标程序选择首次土地价格表建设项目的咨询单位。同时,指派农业与环境厅根据简化程序实施首次土地价格表建设项目。
第二个方案是维持三个地方(胡志明市、平阳省、巴地-头顿省)已颁布的价格,整合成一个土地价格表,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于胡志明市,直至市人民委员会颁布新土地价格表替代。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