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一家海滨酒店违反9项环境规定,被罚款564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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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一家海滨酒店违反9项环境规定,被罚款564亿越南盾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已签署行政处罚决定,针对地址在岘港市安海区武元甲路210号的Chic-Land股份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杜玉成先生。

据职能部门称,由岘港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牵头,联合岘港市农业与环境局环境保护局、安海区公安组成的检查组,对上述地址的Chicland岘港海滩酒店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该场所属于Chic-Land股份公司所有。

经济警察局通过检查得出结论,该场所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未正确或完整执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决定中的一项或多项内容。

安装、设置设备、管道或其他排放途径,将未经处理的废物排放到环境中。

未运行或未定期运行或未按正确程序运行废物处理设施。

在人行道、车道上丢弃或倾倒垃圾。

在移交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前,未与持有相应环境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合同。

未安排或安排的危险废物储存区域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未编制报告、报告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向有权限的国家机关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此外,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关于三步检验制度的法律规定;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关于食品样品保存的法律规定。

该公司被处以行政罚款,总金额为5.64亿越南盾。

为进行整改,Chic-Land股份公司被强制拆除违反环境保护规定安装的设施和设备,以停止将未经处理的废物排放到环境中的行为;针对在人行道、车道上丢弃垃圾的行为,被强制恢复原状。

该公司还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并报告整改结果...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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