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公安局调查机构正在调查一起发生在平东坊的“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案件,由犯罪嫌疑人黄文长(47岁,居住于芹苴市)实施。
与调查机构合作时,黄文长承认使用硅酸钠化学品(也称为“液态玻璃”)浸泡经过初步加工的蜗牛肉,目的是使蜗牛肉更脆、更有嚼劲,外观更光亮,以便更容易在市场上销售。
犯罪嫌疑人长也承认自己清楚知道硅酸钠是不允许用于食品加工的化学品。
“知道化学品不能用于食品,但因为太穷了,就冒险做了”,黄先生供述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
关于多年来使用的化学品来源,黄文长供认在胡志明市金边市场区域购买硅酸钠。购买时,犯罪嫌疑人表示已明确说明使用目的是浸泡蜗牛。
根据长的供述,每罐容量约35升的硅酸钠被犯罪嫌疑人以每公斤6000越南盾的价格购买。
关于“蜗牛浸泡配方”,犯罪嫌疑人供述通常使用约5公斤化学品与水混合,浸泡约150公斤经过初步加工的蜗牛,连续浸泡4小时,然后用水冲洗并送去销售。

正如《青年在线》所报道的,经济警察局检查了位于平东坊乐卡特本律街60号的一家无招牌食品加工场所。
检查时,工作组发现并临时扣押了超过3吨经过初步加工的蜗牛肉,全部浸泡在硅酸钠化学品溶液中。扩大检查范围后,职能部门继续发现并没收了另外1575公斤用于浸泡蜗牛的隐藏硅酸钠化学品。

胡志明市刑事科学分院的鉴定结论确认,所有蜗牛肉样本均含有硅酸钠——一种用于建筑、砖块和水泥生产的工业化学品,绝对不允许用于食品加工。
这是一种强碱性物质,可能损害消化系统,刺激皮肤和眼睛,并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潜在风险。
调查机构确定,从2021年到被发现时,长组织了大规模使用化学品浸泡蜗牛的活动,已使用约500吨硅酸钠处理约3000吨蜗牛肉,随后在多年内投放市场销售,非法获利数十亿越南盾。
目前,案件正在继续扩大调查范围,澄清与将受化学品污染的蜗牛投放市场相关的个人和组织的角色。同时,审查并严肃处理违规购买、销售和提供化学品的行为。
(编译:Ivy;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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