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政府监察机构公布了关于个别企业债券发行和使用中遵守政策法律的监察结论。监察结果显示,许多银行滥用数千亿债券发行资金。
发行近2万亿债券用于投资却用于贷款
结论指出,在2025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ACB、MB、VIB等银行发行了386种期限为1至10年的企业债券。
这些银行发行的债券总价值近255,143亿越南盾。这些银行发行债券的目的是扩大资本规模,补充资本以服务客户。截至监察时,上述银行仍有173种企业债券在流通,总价值为97,828亿越南盾。
然而,监察机构发现ACB、MB等银行使用从某些债券发行中获得的资金,不符合发行方案和信息披露内容中所述的目的。
在ACB,结论指出该银行使用了两批总价值3,700亿越南盾的债券发行资金,用于中长期和短期贷款。而ACB发行方案中所述的债券发行目的是“满足中长期信贷需求”。
具体来说,在2018年12月20日和21日两天,ACB发放的贷款总额超过2,600亿越南盾,但其中近2,400亿越南盾用于短期贷款,不符合债券发行方案。
在MB,监察结论指出该银行使用2022年发行的11种债券发行资金,总发行价值为1,920亿越南盾,用于实施贷款,而没有按照先前信息披露中所述的发行目的进行投资。
未履行管理债券发行资金的责任
政府监察机构还得出结论,ACB、VIB、MB等银行“未按规定履行管理债券发行资金的责任”。
具体来说,审计结果显示,这些银行无法准确区分从个别债券获得的资金用于每笔贷款、每个客户的数据。
原因是所有从债券发行获得的资金未被银行单独跟踪,而是混入经营资本中,随后发放给个人和组织贷款。
此外,监察结果还指出许多银行未遵守债券发行文件的规定。
根据结论,VIB、MB等在2021年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债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内容均未明确资金发放时间。
有些银行甚至未为2016年至2019年期间的债券发行制定年度财务资本计划和使用计划。
政府监察机构还得出结论,VIB、MB、ACB等银行未正确执行债券发行机构的信息披露规定。
其中,ACB、MB被确定违反某些债券发行前信息披露的时限。
政府监察机构建议总理指示国家银行加强检查和监督企业债券的发行、使用和投资工作,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如有)。
国家银行指示信贷机构确定发生违规的集体和个人责任,并报告主管当局按规定审查和处理。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