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局设有6个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

越南中文社

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局设有6个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刚刚颁布了规定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局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

据此,规划与建筑局设有局长和副局长。副局长人数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执行。

该局设有6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与数字技术应用科;总体规划科;基础设施规划科;区域规划与建筑科(在合并市中心区域规划与建筑科、东部区域规划与建筑科和北部区域规划与建筑科的基础上);检查与法制科。

该局设有3个公共事业单位,包括:

胡志明市建设规划研究院(在合并胡志明市建设规划研究院(前重组)、平阳城市发展规划中心和巴地头顿城市发展规划中心的基础上)。

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中心(在合并胡志明市规划信息中心、胡志明市建筑研究中心和城市展览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

胡志明市城市发展管理委员会(在将胡志明市城市发展管理委员会从市人民委员会直属转为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局直属的基础上)。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规划与建筑局履行咨询职能,协助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管理建设规划、建筑领域的国家事务,并按照分级和授权执行,在建筑领域被赋予17项任务和权限。

此前,9月29日,胡志明市第十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规划与建筑局的决议,该局是在从建设局转移部分职能和任务的基础上成立的。

同一天,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任命胡志明市建设局局长阮文银为规划与建筑局局长。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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