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共事业单位获准出租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分级决定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权限的第02号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下权限:分配资产;承包使用公共资产经费、开发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分级决定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权限的第02号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关、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下权限:分配资产;承包使用公共资产经费、开发公共资产…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在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中决策权分级的第02号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构、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下权限:分配资产;核定公共资产使用经费、开发公共资…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了关于分级决定胡志明市管理范围内公共资产管理、使用权限的第02号决定。根据该决定,国家机关(包括专业机构、其他行政机构、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拥有以下权限:分配资产;核定公共资产使用经费,开发公共资产…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已获国会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新法补充了关于公务员职业活动权利的规定。其中,公务员在职业活动中受法律保护;在职业活动和发展中享有平等对待。有权接受培训、进修以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有…
上述内容规定在《公务员法(修订)》中,该法于12月10日下午以多数代表赞成票获得国会通过。公务员可向非公立企业出资和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专门有一条规定了公务员在职业活动和经营活动方面的权利。据此,如果行业、领域的法律不禁止,公务…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德刚刚颁布了规定胡志明市规划与建筑局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据此,规划与建筑局设有局长和副局长。副局长人数根据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执行。该局设有6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与数字技术应用科;总…
常务副总理阮和平——中央总结第18号决议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已签署关于安排公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家行政系统内部组织的130号计划。根据计划,对于中央行政组织,将继续审查、精简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所属机构的组织架构,特别是部委下属…
胡志明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是在合并平阳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巴地-头顿省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均隶属于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的,并整合了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下属的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该单位的英文名称为The Ho Chi Minh…
内务部正在征求关于政府法令草案的意见,该草案规定了公共事业单位的组织。值得注意的是,在草案中,内务部提出了一些与成立、重组、解散等公共事业单位相关的内容。因此,在至少满足一个条件的情况下,执行公共事业单位的重组。包括调整位置、功能…
内务部正在就《官员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预计将在即将召开的第十届国会会议上提交,与2010年《官员法》(2019年修订补充)相比有许多新点。预计关于官员薪资和收入的新规定现行法律规定,官员是根据职位招聘的越南公民,在公共…
7月8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Bùi Minh Thạnh签署文件,部署第二阶段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下属专业机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的整理工作。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下属各专业机构负责人根据已批…
6月21日,昆嵩省财政厅副厅长黎文忠表示,该机构已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合并后公共财产和工作场所的安排和处理方案。据黎文忠先生介绍,在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方案后,省内各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和地方将在6月30日前完成工作场所的安排和公共…
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成立合并胡志明市、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三个建设厅的建设厅的方案。根据方案,合并后的建设厅将保留24个职能部门(比合并前减少16个部门,减少比例为40%)和27个事业单位(减少23个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