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社会住房购买标准:安居机会正在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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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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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社会住房购买标准:安居机会正在临近

因此,现在月收入低于4000万越南盾的夫妇、月收入不超过2000万越南盾的单身人士或月收入不超过3000万越南盾抚养18岁以下子女的人,将可以注册购买社会住房——这在过去由于收入限制规定(之前购买社会住房的条件是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1500万越南盾,家庭夫妇总收入不超过3000万越南盾)而显得遥不可及。

“有房才敢想娶妻生子”

《青年报》的记录显示,许多年轻人得知政府放宽社会住房购买条件时非常兴奋。来自宁平的33岁建筑工程师武黄南在河内工作,他表示,目前河内房价高达每平方米约1亿越南盾,像他这样月收入1500-2000万越南盾的年轻人不敢想买房的事。

大多数人选择租房以积累资金,等待房价降温。但过去一段时间,公寓价格持续上涨让他灰心,何时能买到一个安居的公寓的问题变得更加遥远。

政府放宽社会住房购买条件,价格与收入相匹配,将为在河内、胡志明市等大城市工作的许多年轻人打开购房机会。“根据项目不同,售价为每平方米2000-3000万越南盾,一套70平方米的公寓售价将在14-21亿越南盾之间。如果每月能节省1000万越南盾,大约15-20年后我将还清购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实现安居梦想,”南先生计算道。

类似地,32岁的设计师陈文端在胡志明市扎根近10年,也是“游牧”般在不同出租屋之间辗转。月薪1800万越南盾不是小数目,但在胡志明市,这个数字还不足以让他考虑买房,因为生活还有许多开支。

“每次搬家都让人疲惫,总是激励我需要努力拥有一个安居之所。但我的收入也不高,够不着商业公寓,因为公寓价格现在已经超过30-50亿越南盾了。讽刺的是,以前我超过了低收入门槛,无法通过社会住房购买审核。我被卡在中间,所以尽管自己努力积攒了基础储蓄,还是觉得买房梦想很遥远,”端先生分享道。

当听到政府放宽收入标准的消息时,端先生欣喜若狂,因为多年来安居的机会终于临近,他的工资落在了符合提交社会住房购买申请条件的范围内。为了不错过在工资超过2000万越南盾门槛前拥有住房的机会,端先生表示他正在寻找项目,并希望胡志明市有更多项目,让像他这样的人有更多购房选择。

而对于在胡志明市林同出口加工区工作的运营工程师阮明俊来说,能在西贡拥有公寓的希望变得更加明朗,因为购房门槛提高了。

据俊先生介绍,加班总收入也达到1700-1800万越南盾,如果以前已经超过了社会住房购买门槛,但现在低于门槛,所以他将在旧守德市或平阳省寻找项目,购买一套负担得起的公寓。

“多年来租房很辛苦,和同事合住,生活总是临时,不敢买什么、添置什么,因为住所不稳定。有了房子将帮助我安心长期依附工厂,也更自信地考虑长远的事情,比如娶妻,”俊先生补充道。

放宽社会住房购买标准:安居机会正在临近

增加供应,促进资金拨付

金莺集团董事长邓氏金莺女士表示,过去规定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1500万越南盾、夫妇月收入低于3000万越南盾,使得工人和城市低收入群体获得住房非常困难。而银行在选择贷款对象时也很谨慎,即使这些人属于享受社会住房购买政策的对象,如果收入低且不稳定。

此外,对于努力工作的工人,通过加班使工资超过1500万越南盾/月门槛的,也无法购房。

因此,金莺女士认为,第261号法令提高收入上限并放宽审核标准,将为自由职业者、工人和其他收入群体打开拥有住房的机会,惠及数万城市劳动者。

而CBRE越南住房总监武黄俊杰先生表示,提高社会住房购买者的收入上限是解决住房需求努力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允许收入更高的个人或家庭仍能购买廉价住房。

“这一举措不仅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不足,还为长期稳定房地产市场打开了机会,”杰先生指出。

然而,杰先生也指出了增加社会住房供应的障碍。对于社会住房供应,杰先生表示,市场上中低收入住房本质上并不多。

尽管政府提供了非常大的信贷支持包,但由于没有产品可买,资金拨付非常缓慢。因此,需要扩大廉价土地基金,并配合快速实施的法律框架和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以增加社会住房数量。

此外,杰先生建议,为了使市场可持续发展,政府需要为有实际需求的人,特别是首次购房者和年轻家庭,创造条件接触金融解决方案。

“解决社会住房问题将是帮助房地产市场更稳定运作的基础因素之一。而且,解决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需求将有助于稳定市场心理,甚至影响社会安全问题,”杰先生强调。

与此同时,黎成公司总经理黎友义先生表示,国会和政府最近颁布了一系列“开放”的政策机制,以吸引投资者参与社会住房,并放宽了许多条件,让民众能够接触到社会住房。

据义先生介绍,市场的剩余问题是社会住房需求大,但供应太紧张,新项目少。

“过去让投资者仍犹豫的是缺乏开发社会住房的土地基金和手续拖延。当机制疏通后,需要有效执行,快速解决瓶颈,缩短手续时间,让投资者开发项目,增加社会住房供应,”义先生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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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收入“超出覆盖范围”而无选择

胡志明市福隆坊约30平方米的出租屋多年来是33岁的武国宝夫妇和他们3岁儿子的栖身之所。夫妇总收入约3500万越南盾/月,多年来宝先生渴望有一个家,但了解该地区的公寓价格都太高,超出了这个年轻家庭的财务能力。

宝夫妇的积蓄也不够30%的自有资金,月收入也无法全部用于偿还本金和利息,更不用说浮动利率让宝先生也感到不安。

“我儿子越来越大,需要空间玩耍和学习。这个出租屋太闷热,但我们没有其他选择,因为以前的收入完全超出了社会住房的覆盖范围,面对30-40亿越南盾的商业住房(即使是旧的)也喘不过气来,”宝先生说。

然而,政府将购买社会住房的夫妇收入上限提高到4000万越南盾/月(而不是3000万越南盾/月),为宝先生更勇敢地开始寻找项目、实现安居梦想提供了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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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黄洲(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

为地方创造灵活条件

第261号法令有一项非常新的规定,关于授权省级“决定”社会住房购买者收入调整系数。

例如在胡志明市,2024年人均收入是全国平均人均收入的1.31倍,则购买社会住房的收入条件计算如下:单身人士规定收入为2000万越南盾乘以1.31等于2620万越南盾。

而夫妇收入4000万越南盾乘以1.31等于5240万越南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身人士为3000万越南盾乘以1.31等于3930万越南盾。上述收入条件规定非常贴近实际,为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创造了灵活条件。

注册购买社会住房的条件

- 单身、未婚:月平均收入不超过2000万越南盾(根据机关、单位、企业确认的工资表计算)。

- 单身、未婚、抚养18岁以下子女:月平均收入低于3000万越南盾。

- 已依法结婚:夫妇月平均总收入不超过4000万越南盾。

- 自由职业者、无劳动合同:确保上述收入条件,并由常住地或暂住地或现住地公安机关确认。

- 确定购买社会住房收入条件的时间为连续12个月,从有权机关进行确认的时间点计算。

- 购买社会住房者必须满足:无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由坊人民委员会确认。

- 贷款利率5.4%/年,逾期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0%。

来源:第161/2025号法令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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