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与城市年轻人的安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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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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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与城市年轻人的安居负担

只需一个简单的计算:对于许多年轻人每月12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收入,购买一套70平方米、价格在40亿至50亿越南盾的公寓,一个年轻人需要储蓄近30年——这在需要租房和日常开销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安居的梦想越来越遥不可及,导致许多年轻人推迟婚姻、生育,或接受在拥挤、不稳定的空间中“暂住”。

“安居乐业”——人类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正在成为大城市中的难题。

尽管房地产市场有时、有些地方低迷,但房价仍在不断攀升和波动。“投机、哄抬价格”现象,以及产品结构失衡(高端住房过剩,廉价住房短缺),使中低收入人群,尤其是年轻人,被排除在“游戏”之外,并暂时搁置了在大城市拥有住房的梦想。

与此同时,社会住房和价格合适的住房供应非常有限。许多社会住房项目位于远离市中心的地方,基础设施薄弱,缺乏便利设施,导致悖论:社会住房“便宜但难住”,而商业住房“漂亮但够不着”。

这一现实要求重新审视政策思维:住房不仅是资产,更是福利,是城市空间中构成社会公平的要素,尤其是在当前背景下。

社会住房:必须覆盖更广、对象更准

政府总理多次强调:发展社会住房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支柱之一,不能仅从经济或建筑角度看待。社会住房必须成为覆盖多群体对象的政策——不仅是工人、低收入人群,还包括城市年轻人、公务员、年轻知识分子、创业者。

此外,社会住房不应只是单调的高层建筑,而需要在类型上多样化——从公寓、联排房屋、宿舍,到灵活的租赁-购买模式——以适应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和财务能力。

最近,主持与各部委、地方和相关企业就突破性发展社会住房进行集中会议的范明政总理也强调:“社会住房并不意味着建在偏远地区”——即必须确保生活价值、连接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基本服务。

社会住房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能像发展的“边缘地带”那样被隔离。

重要的是,社会住房必须通过审批、监督和信息透明化机制,交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避免利用政策谋利。这是一项原则性要求,因为如果社会住房被错误对象占用,社会信任将受到侵蚀。

政策需面向年轻人的可持续“安居”

首先,在《住房法》(修订)中,需补充“城市青年”作为受支持获得住房的群体。可以应用“创业住房”、“租赁-购买”模式,并配合优惠信贷政策、长期还款期限和低利率。

其次,为年轻人建立住房储蓄-信贷基金,允许他们定期储蓄,并在购买第一套住房时获得优惠贷款。这是在新加坡、韩国已证明有效的模式,帮助数百万年轻人“安居”而不依赖商业贷款。

第三,实施“社会住房形态多样化”,正如总理指示——不仅是高层建筑,还包括联排房屋、小型公寓、高级宿舍、社区住房群。多样性有助于扩大政策覆盖能力。

第四,确保社会住房的“生活价值”:必须有同步的基础设施、基本服务、便利交通,使居民真正愿意居住。社会住房不能位于“偏远地区”,脱离城市发展流。

第五,在分配、审批政策受益对象方面加强监督和透明度,避免投机、违规转让现象。所有关于项目、审批标准、售价-租金的信息都需在电子门户上公开。

最后,将住房发展政策与可持续城市规划相结合,面向多中心城市,拥有高效的公共交通网络。届时,“远离市中心”不再等同于“吃亏”,而成为年轻人合理的生活选择。

总之,安居是世代发展的基础。解决年轻人的住房问题不仅是满足物质需求,更是为一代人建立人类发展、人力资源和生活愿望的基础。在更高层面上,有助于巩固和发展人民特别是年轻人的信任,推动为国家共同发展事业做出贡献。

一个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必须确保:年轻人,凭借其智慧和能量,不被地价之墙阻挡。正是在“安居”——公平、可行且有生活价值之处——我们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以及国家政策的人文视野。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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