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30日的国会讨论中,胡志明市劳动联合会副主席范仲仁代表认为,在讨论国家预算、公共投资或财政时,不应只看收支数字,而应从战略层面深入讨论:制度能力以创造新的发展资源。
据范先生表示,可持续的收入来源并非来自增税或削减开支,而是来自一个足够强大的机制,以疏通社会资本流,激活私人投资并提高公共投资效率。从这个角度来看,为胡志明市制定《特别城市法》不仅涉及财政预算主题,更是一种具有可持续财政性质的制度解决方案,有助于扩大收入来源,增加公共投资能力并减轻中央预算负担。
"制度不仅分配资源,更重要的是创造动力,这才是国会和政府应追求的可持续国家财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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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回顾了7月1日的里程碑,当时三个主要增长极——胡志明市、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汇聚,形成引领国家增长模式革新的战略超级城市。这一事件发生在关键阶段,当两位数增长不再是选择而是越南在黄金人口时期结束时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强制要求。利用每一项政策在此刻突破"不仅是政治命令,更是对祖国和人民的承诺"。
他举例说,胡志明市今年合并GRDP达到1210亿美元,是柬埔寨的3倍,老挝的8倍,贡献全国GDP近四分之一和国家总预算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经济规模如同一个小国,拥有工业、物流、高科技、金融、旅游、教育、医疗和正在形成的国际金融中心等行业,但仍"披着省级制度的外衣",与超级城市的规模不相称。
据他表示,为实现2025-2030年期间每年10-11%的增长目标,胡志明市需要动员8000万亿越南盾的社会投资资金,而各种资金来源均停滞不前,启动预算又受制于调节比例上限。"那么投资资金从哪里来?",他提出问题并强调,城市不要求更多资金,也不要求优惠,而是要求制度自主权——创造资源、创造动力并对发展负责的权利。如果没有足够新、足够强大的制度,两位数增长目标"将只是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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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需要《特别城市法》
范仲仁先生建议国会尽快启动一项国家层面的法律——为胡志明市制定《特别城市法》——包含三个核心支柱。
第一是灵活的两级城市政府模式,适应多中心结构,按功能区治理。第二是自主的财政预算机制,允许城市自行动员、发行、投资和分配资源。第三是整合空间-基础设施-人口-区域经济的规划权,应用制度沙盒于数字城市、绿色经济、人工智能和数字化转型等先锋模式,基于统一的区域联动数据平台,确保按数字政府模式协调政策。
"这三个支柱形成全面的制度生态系统,其中财政、行政、规划被设计为联动-同步-透明-负责,帮助城市主动创造发展,符合联合国关于整合超级城市治理的建议",他分析道,同时建议国会在本次会议上委托政府制定上述法律。
引用河内有《首都法》作为宝贵先例,范先生强调"为合并后的胡志明市量身定制一部法律不仅是客观、合宪的要求,更是不可拖延的历史命令"。他表达信心,当国会赋予城市制度工具以主动创造时,也是将信任赋予全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区、居民和知识群体——这里敢于先行、开拓并为越南的永恒繁荣献身。
为胡志明市制定《特别城市法》的想法曾在城市与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合并前被许多国会代表提出。2023年5月,当时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现为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的潘文迈先生也曾表示,除了特殊机制外,各机构应致力于为城市制定《特别城市法》。
合并后,胡志明市面积超过6700平方公里,人口1400万,拥有168个坊、社——是全国基层行政单位最多的地区。其中,6/10的坊、社属于全国人口最多组别,9/10的坊、社人口密度全国最高。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