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为了让民众在将土地用途转为住宅用地时不再'重新购买自己的土地''于12月1日在《青年在线》上发表,收到了许多读者的反馈。
大多数读者都赞同作者的观点,并讲述了他们家庭的具体故事,以及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祖辈、父母留下的土地广阔,但必须拥挤、狭窄地生活
读者Hoanlinh讲述:"我正需要将土地转为住宅用地(即改变土地用途为宅基地——记者注),却要去'购买'自己的一块土地。那建房子的钱又从哪里来?"
读者Ngô Văn Bình写道:"我有土地,但因为没钱转为宅基地而无法建房。"
持相同观点,读者Lý Mỹ希望有关当局考虑在改变土地用途时免除或减少费用,以便民众有机会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
读者Lý Mỹ认为这是为了"避免三代、四代人挤在一起生活,避免有土地却无法建房而不得不租房、寄宿,生活不稳定,无法安居乐业。"
读者dong****@gmail.com表示:"这完全正确。实际上,目前在许多地方,许多家庭几代人挤在一起生活,因为土地用途转换费用太高。民众不得不花钱购买自己家族世代守护的土地。"
与此同时,名为Thuc的读者认为仍然应该收费,因为如果放宽"会被滥用"。
这位读者建议"不按目前的高额收费,条件是:办理红皮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时,该红皮书必须登记在尚未拥有任何不动产的人名下,或者拥有但未达到规定的最低面积。而对于已经拥有不动产或已有足够面积的人,如果继续为自己办理红皮书,则应保持现状。"
应为每人设定免税土地面积标准,超过此标准则征税
读者Phạm Thị Hằng写道:"我认为应规定每人有权使用多少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如果在城市生活),多少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如果在农村生活),以及多少平方米的耕地免税。
超过这个数字后,将按超额部分累进征税。这样,拥有大量土地的人会出售部分土地,让穷人有购买的机会。而那些有条件想使用多处不动产、购买大量土地、进行投机的人将缴纳更多税款。"
"需要减少城市居住用地与城市多年生作物用地之间的价格差异,因为同一位置,这两种土地的价格相差几十倍是非常不合理的。
实际上,虽然是多年生作物用地,但位于城市,仍具有经济潜力,因此其价值应更接近城市用地价格才合适",名为Minh Trần的读者建议。
读者Quốc Nguyễn提议:"需要默认每个公民成年后拥有居住用地的平方米标准。"
"在人的一生中,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房子来居住、生活和工作。土地用途转换费用太高,从哪里来支付?如果未来国家发展富裕了,希望国家应该减少或完全免除首次将土地转为宅基地的税款,以便所有民众都有房子住",名为Tiên的读者期望。
与此同时,名为Anh Ba的读者认为:"为建房而转换用途的,应适用低税率。如果超过10年则作罢,如果转换后10年内出售,则补征未征收的税款,如同为经营买卖而转换的土地。这可以避免从税收优惠中牟利。"
读者Minh建议解决方案:"其他国家已有根据使用时间反投机的方式。如果购买后立即出售房产,则征收很高的税。如果拥有房产超过10年,则税率较低;如果超过20年,则税率更少。"
应允许欠土地使用费的人按旧价格偿还
读者Chuong Le提议:对于已转换用途并获得国家允许拖欠土地使用费的情况,应允许按2024年新土地价格表颁布前所欠的金额支付。因为该土地价格表有所变化,许多人难以偿还债务。
这适用于那些尚未有房子、转换用途建房以安居的人,不适用于经营者。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Ken;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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