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胡志明市建设厅发送给建设部、越南公路局、第四公路管理区和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BVEC)的公文内容,关于拆除胡志明市辖区内51号国道上的收费站。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称,经过巴地-头顿省(现为胡志明市)的51号国道路段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转移的第1439号决定,从建设部转移至巴地-头顿省人民委员会(现为胡志明市)管理。
然而,目前51号国道上仍存在一个公路收费站(T3收费站),位于km56+393处,尚未拆除。根据越南公路局2025年10月12日的公文,51号国道T3收费站已于2023年1月13日停止收费。
通过管理工作,胡志明市建设厅发现51号国道上的T3收费站已无运营功能,但仍存在站房、分流岛、支柱基础、标志牌及辅助设施。
这个已无作用的收费站的存在正在引发交通冲突、遮挡视线、缩小路面,并存在极高的交通事故风险,尤其是在年底出行和货物运输需求增加时。
因此,为确保交通安全,保护民众在通过51号国道T3公路收费站区域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胡志明市建设厅建议建设部、越南公路局指导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BVEC)和第四公路管理区在2025年12月15日前紧急拆除收费站。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送给建设部及相关单位的公文中,胡志明市建设厅领导明确指出:在上述时间之后,如果51号国道上的T3公路收费站仍未由责任单位组织拆除,恢复路面供车辆通行,胡志明市建设厅将不得不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组织拆除收费站,以确保该区域的交通安全(预计实施时间在2025年12月30日前)。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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