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12月8日在国会上,许多意见明确指出,建立特殊机制不仅旨在解决现有的困难和障碍,而且具有战略意义,以模型化更有效、更可持续、符合三个城市下一发展阶段要求的新城市发展方法。
其中,为河内在实施项目、确保可行性和建设首都发展畅通、更绿色、更清洁、更高效方面创造突破性机制。从而减轻邻近地方的压力,增加区域连接能力,并为全国创造共同发展动力。
特别是,增加胡志明市和岘港在选择投资方式、选择战略投资者和利用灵活的公共-私营伙伴关系(PPP)模式方面的自主权。这是胡志明市保持领头羊地位和岘港成为中部地区新增长极、辐射邻近地方的重要条件。
河内代表黄文强明确指出,胡志明市长期以来一直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地区,是突破新管理机制的地方,随后在全国推广。在合并平阳省和巴地-头顿省后,胡志明市的潜力和地位现在更加强大。
因此,他指出“像胡志明市这样庞大的整体不能像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穿一件共同的法律外衣”,而需要一个更广泛的特殊法律,为胡志明市创造一个自由创造和发展的空间。
他建议需要注意修改第98号决议的三点。其中,首先需要审查并消除所有导致特殊机制无法实施的规定。他立即指出第一条规定市人民议会有权使用地方预算执行一系列任务,但附加了“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
他指出“如果这样做,那么上面的机制就不需要申请了,因为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就怎么做”。
第二点,他提议草案不列举,只规定原则和标准,然后交给市人民议会自行决定需要优先吸引战略投资的项目清单。
同时,需要在新决议草案中补充规定,如果需要有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的特殊规定,市人民议会可以做出决议并报告政府,提交国会常务委员会在最近的会议上审议报告国会。如果有这个机制,胡志明市将真正拥有创造空间,拥有新的管理机制,并真正成为全国的“法律实验室”。
林同省代表杨克梅也引用第98号决议执行总结报告指出,许多问题仍然需要征求中央意见,因为受到现行法律规定的约束,导致失去许多突破机会并延缓城市发展进程。
因此,他建议需要从根本上研究修改,消除在执行第98号决议过程中形成“瓶颈”的内容。
特别是国会已交办在该地方形成国际金融中心的任务,因此机制必须开放,以实现“内部足够通畅,外部足够宽松”才能建设和发展。“哪些内容需要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的特殊性,应该直接规定在这个决议中”,梅代表提议。
当然,据他说,扩大机制需要有监督机制,以便一切得到控制和及时调整。“这样,城市将真正成为法律试验的地方,从而帮助我们完善法律,以适合全国各地方条件的方式推广,共同发展”,梅代表补充说。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团长阮文利代表表示同意需要更加强力地向地方分权,特别是具备条件执行大型项目的地方。
关于投资分权和吸引投资,他建议交给地方,具体是市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决定所有区域内项目,特别是战略基础设施投资,而连接基础设施则向中央申请。
同样,自由贸易区也应该授权地方决定从制定、评估、组织项目,只要在规划中并认真执行投资分权规定,执行反腐败和反消极规定。

关于首都地区大型项目实施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庆和省代表黎友智明确指出,国会审议旨在为首都及时解决障碍、疏通法律瓶颈提供法律基础。
同时有效动员和使用资源,以促进首都快速、可持续、现代化发展,早日成为推动红河三角洲、北部重点经济区和全国发展的动力中心。努力发展达到区域内发达国家首都的水平。
同时,彻底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城市秩序;建设绿色、清洁、美丽、文明的城市;处理环境污染、水源污染;城市和郊区内涝问题,为实现到2045年首都发展愿景做出贡献。
他建议需要仔细审查以确保原则性,只规定一些特殊、优越、合适、真正必要的机制和政策,以在首都地区实施重要大型项目。这些机制必须属于国会的决定权限,但尚未有法律调整或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
同时需要仔细审查评估机制的影响。颁布明确规定各级责任的规定,特别是领导、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机制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林同省代表阮友通也认为,允许新投资项目改造工程以处理交通拥堵、内涝、环境污染、城市秩序等紧迫问题,这些问题被视为河内的慢性病和“特产”。
他强调,按照公共投资机制执行是紧急的,紧急建设令是满足河内当前实际要求的。如果没有突破性的法律机制来加快按照规定的投资准备程序执行进度,社会成本将继续增加,直接影响数百万首都居民的生活,削弱城市的长期竞争力。
然而,为了使这个机制发挥高效,在组织实施中,他建议补充规定,方向是扩大动员私营部门参与紧急项目的机制,允许应用特殊的、简化的公共-私营合作形式,用于处理交通拥堵、内涝、环境污染的工程。“河内是社会化的潜力大的地方,如果利用好将显著减轻预算负担”,通代表说。
关于岘港发展决议草案,胡志明市代表阮心雄认为,岘港合并后在中英城市组中面积全国最大,东西和南北连接压力要求基础设施突破。
因此他完全支持允许岘港决定TOD区域不同于国家标准的规划-技术指标,以及允许在火车站用地上开发多功能,保留100%的TOD收入用于再投资城市铁路。
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机制,为形成新增长极创造动力。但他注意需要补充伴随要求,确保充分的技术-社会基础设施和控制人口密度,避免自发发展。
他强烈支持允许同时制定任务和详细规划、一次征求意见并允许被选定的投资者参与制定规划的机制。这个机制帮助岘港加快规划制定速度,缩短项目准备时间,减少行政程序成本并吸引战略投资者。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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