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示明确指出,为确保低收入者、工业园区工人“安居乐业”的目标,许多部委、地方和企业已努力实施,社会住房发展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
然而,近期在河内、岘港、胡志明市等一些项目的审批、购买、租购、租赁社会住房的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问题和负面风险。
那就是提交文件时人群集中,缺乏流程调节导致不满,为负面服务创造条件。出现了“黄牛”、非法中介、“跑名额”、承诺“中签”、广告“外交名额”、“保证中签文件”的情况。
一些人利用政策,在多个项目提交文件,请亲属代名。一些项目的项目信息、公寓数量、审批结果、购买者名单的公开不及时、不统一,给社会监督带来困难。
一些社会住房项目公布的售价高于一般水平30-40%,使民众困惑,对准确性产生疑虑。签订合同后的后检工作、转让跟踪...效果不佳,潜藏着投机和政策牟利的风险。
上述问题,如果不及时整顿和严肃处理,将降低民众信任,影响社会公平性,扭曲政策,创造易于滋生负面、利益集团的环境,并在社会住房获取中形成黑市。
为及时整顿、克服这些不足,总理指示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对发展、销售、租赁、租购社会住房政策的实施结果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社会住房销售、租购、租赁的程序和手续。
具体而言,政府首脑要求项目开工后公开信息,在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厅、乡级人民委员会的电子信息页面上实施;至少发布一次。包括公开公寓数量、开始和结束接收文件的时间、开始销售的时间点。
检查、核实正确的对象和条件,限制一个对象在多个项目提交申请的情况;签订合同后公开购买者、租赁者名单,在信息页面上更新名单,避免对象重复。按规定确认对象、收入条件、住房情况。
省、市人民委员会经常检查、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接收购买、租购社会住房的注册文件。及时支持,要求投资方在文件过载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人群集中、拥挤。
实施检查、核查,确保社会住房售价按规定正确计算,避免企业利用政策牟利;配合公安机构严肃处理非法中介、在手续、文件、买卖中牟利的行为。
加强后检组织,如果发现不诚实、在申报、确认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条件时违规,则必须按规定收回、严肃处理,并公开违规名单。严肃处理非法中介、政策牟利的情况,设立热线、接收和处理渠道。
民众直接与投资方办理购买社会住房手续,不通过中介以避免被利用、牟利。只在一个项目提交文件,不请他人代名提交文件;按规定管理、使用社会住房,只能按规定将已购买的社会住房出售给其他对象。
总理责成公安部指导乡级公安根据居民数据库信息,确认收入条件,指导调查、处理非法中介、诈骗侵占财产、操纵社会住房购买文件等情况。
建设部指导民众防范社会住房买卖中的诈骗。完善信息系统以服务于后检、对象审批工作,严肃处理违规或利用政策的情况。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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