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从12月16日至17日,《青年报》刊登了调查报道和视频,反映近年来建筑需求大,建筑垃圾本应按规定运往收集、处理和填埋或回收的地点,但在河内,许多团体却将其运往农田、公共土地、湖泊和河岸进行填埋。
与此同时,在与记者交流时,许多环境公司领导承认错误,但称“是司机的问题”。
12月18日,河内市委办公室发布第345号文件,传达河内市委常务委员会的意见,发送给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委以及河内市一些乡镇党委,涉及12月9日至16日期间媒体在河内市反映的信息。
其中,关于《青年报》文章“《青年报》记者跟随建筑垃圾倾倒车:‘撕碎’填湖,甚至填埋河岸”,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委紧急制定全市建筑垃圾处理总体方案,确保解决眼前和长期根本问题。
河内市委常务委员会要求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党委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结果。
国会代表建议严肃处理隐蔽填埋建筑垃圾行为
正如文章所反映,在与《青年报》交流时,国会代表阮光勋——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委员——认为,根据《青年报》的调查,这种行为有故意违规、故意向生活环境排放有毒物质影响社区的迹象。公安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有依据应考虑追究刑事责任。
国会代表范文和则认为,环境公司经理不能像报道中那样将责任推给司机。
他表示,当环境公司与建筑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有责任按规定处理、填埋或回收垃圾。但许多垃圾车未按与建筑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前往指定地点,主要责任在于环境公司。
“经理不能将责任推给司机,因为司机是公司员工。公司应为此负全责。职能部门需介入澄清,严肃处理,以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他强调。
此外,他认为,对于建筑工地的垃圾,除了收集运输单位的责任外,投资者、承包商或排放源所有者也应负管理、监督和严格事后检查的责任。
通过此事,需要国家机构的坚决介入和监督,以彻底处理建筑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活动的“死角”。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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