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寓人均建筑面积需达到25-32平方米

胡志明市公寓人均建筑面积需达到25-32平方米

人均建筑面积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的关于确定胡志明市范围内公寓楼、混合公寓楼人口方法规定决定中备受关注的内容。

据此,在投资政策决策阶段、1/500详细建设规划阶段以及简化流程的1/500详细建设规划阶段(总平面规划),公寓楼、混合公寓楼的最大人口规模根据现行规划法律(包括城市规划标准)、建筑法律规定确定,同时必须符合总理在第2161号决定中批准的2021-2030年国家住房发展战略,展望至204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目标达到约32平方米/人。

而在投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和颁发建设许可证阶段,公寓楼、混合公寓楼的人口根据每套公寓3.5人的指标确定(基于2019年人口和住房普查结果以及统计总局2024年4月1日0时中期人口和住房调查主要结果),或根据相应公寓的房间结构和使用面积确定。具体如下:

对于公寓(非安置房、社会住房),单间公寓人均面积为25-32平方米,房间面积超过32-56平方米/2人。

对于两间房公寓,房间面积超过56-64平方米/2人,房间面积超过64-96平方米/3人。

对于三间房公寓,房间面积超过96-128平方米/4人,房间面积超过128平方米-160平方米/5人。

对于四间房及以上或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公寓,按6人计算。

对于安置房或用作社会住房的公寓,单间公寓面积25-32平方米按1人计算,房间面积32平方米-低于45平方米/1.5人;两间房公寓面积45-低于55平方米/2人,房间面积55-低于70平方米/2.5人,房间面积70-低于75平方米/3人。

对于住宿公寓、办公结合住宿公寓的人口确定如下:住宿公寓、办公结合住宿公寓中具有住宿功能部分的面积通过上述相应换算确定人口。

如果建筑方案中公寓使用面积与上述规定的公寓房间结构不一致,则公寓楼、混合公寓楼的人口根据相应公寓使用面积指标确定。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花花草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70786/

(0)
上一篇 2小时前
下一篇 2小时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