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下午,食品卫生局(卫生部)审理涉及超过1000亿越南盾的受贿案,继续询问企业董事和个人服务提供者关于产品申报档案的情况。
此前,前局长阮青峰、陈越娥以及该局的32名领导和干部均供称,并未为难企业以索取钱财,而是指导他们正确填写档案并得到感谢。
相反,在今天下午的法庭上,大多数负责产品注册服务的董事和个人供称,如果不为每份档案支付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就无法解决问题。未支付款项时,企业的档案会被该局“搁置”,或者被反复退回,理由不明。
企业“别无选择”,被迫支付款项
在陈述台上,黎氏秋英(越南大健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多次确认,如果不支付款项,产品申报档案将无法获得批准。因此,他们“别无选择”。
秋英女士表示,自2018年开始从事产品申报档案服务。然而,公司提交的档案多次被该局退回,要求修改和补充。当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何修改,企业必须等待专家向科室领导和局领导请示,以获取搁置档案的修改和补充方向。
由于档案多次被该局退回要求修改和补充,秋英女士打电话给她的同学黄青河(该局专家)寻求指导。
青河专家通知秋英女士,“根据该局的通用机制”,为了获得支持和审查便利,必须为每份国内产品申报档案支付800万越南盾,为每份进口产品档案支付1000万越南盾。
“如果企业不支付款项,将无法获得该局对修改内容的指导。被告认为别无选择,必须同意该局提出的支付机制”,秋英供称。
“被告支付款项是自愿的吗?”,审判长问道。
秋英女士确认“被告绝非自愿”,并且“如果是自愿,只会支付50万越南盾作为感谢”。
继续以愤慨的语气陈述,秋英辩解说:“实际上,如果有选择,被告绝不会为每份档案支付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有没有不需要支付款项的档案?”,审判长继续问道。秋英女士坚决确认“所有都必须支付款项”。所有支付均通过转账给该局专家的方式进行,备注中注明档案编号。
秋英表示,为了提供产品申报服务,每份企业档案收取1300万至1500万越南盾。扣除成本和“润滑”食品卫生局的款项后,这位女董事每份档案获得80万越南盾,总计4.25亿越南盾。
这位女董事向该局专家行贿的总金额超过47亿越南盾,以获得超过800份产品申报接收函的便利。
关于获利金额,秋英供称用于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其中一个是自闭症儿童。“被告认为支付款项是根据机制,为了获得正确指导,而不是为了掩盖任何错误”,女被告辩解并请求考虑犯罪背景。
“必须按照阮氏娥的机制支付”
同样陷入不支付款项就无法获得食品卫生局解决的情况,阮氏英(个人服务提供者)供称,专家通知必须有“费用”才能避免档案被搁置。
“档案齐全后提交,仍被反复退回,理由不明确。被告询问时,专家通知必须有费用才能通过。他们通知费用为每份档案900万至1100万越南盾,视阶段而定”,英女士供称。
接受后,阮氏英向该局专家支付了总计超过43亿越南盾。
而杜氏江(个人服务提供者)以愤慨的心情供称,提交的档案未获解决,专家通知必须按照阮氏娥(前食品卫生局局长)的机制支付。
江供称,在阮青峰局长签署期间,提交的档案未受刁难,大多数都有结果。
到陈越娥女士签署时,江有两份档案已提交系统但被“拖延”很久。
“被告已经修改和补充到无可修改的地步,但档案仍未获批准”,江愤慨地说。
因此,江找到专家冯氏秀河,被告知“必须等待阮氏娥的机制”。专家还要求江直接会见阮氏娥女士。
江供称主动前往阮氏娥女士的办公室,携带400万越南盾放入A4纸,注明两份未获批准档案的编号。之后,江的两份档案迅速获得了接收函。
江补充说,秀河专家“暗示”想快速获得批准,必须按照“阮氏娥的机制”支付款项,每份档案400万至800万越南盾。江向该局专家行贿的总金额超过17亿越南盾。
与上述人员类似,其他数十名董事和个人服务提供者也不得不按照食品卫生局提出的机制支付款项。21名董事和个人被指控行贿的总金额超过774亿越南盾。
在法庭上供称时,他们大多数都确认必须为每份产品申报档案支付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为每份广告档案支付400万至800万越南盾。如果不支付款项,企业的档案将被“搁置”或以理由不明确的方式反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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