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下午,在卫生部食品安全局审理涉及超过1000亿越南盾的受贿案中,继续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询问,他们负责产品申报文件服务。
此前,前局长阮清丰、陈越娥以及该局的32名领导和干部均供称,并未为难企业以迫使其支付款项,而是指导他们正确准备文件并表示感谢。
相反,在今天下午的法庭上,大多数负责产品注册服务的董事和个人都供称,如果不为每份文件支付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就无法解决问题。未支付款项时,企业的文件将被该局“搁置”,或无故退回。
在陈述席前,赖氏秋英(越南大健康有限公司董事)多次确认,如果不支付款项,产品申报文件将无法获批。因此,他们“别无选择”。
秋英女士表示,自2018年开始从事产品申报文件服务以来,公司提交的文件多次被该局退回,要求修改和补充。当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如何修改,企业必须等待专家征求科室领导和局领导的意见,以获取搁置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方向。
由于多次被该局退回文件要求修改和补充,秋英女士打电话给她的同学黄清河(该局专家)寻求指导。
专家清河通知秋英,“根据该局的通用机制”,为了获得支持和审查便利,必须为每份国内产品申报文件支付800万越南盾,为每份进口产品文件支付1000万越南盾。
“如果企业不支付款项,将无法获得该局对修改内容的指导。被告认为别无选择,必须同意该局提出的支付机制”,秋英供称。
“被告支付款项是否自愿?”,审判长问道。
秋英女士确认“被告并非自愿”,并说“如果是自愿,只会支付50万越南盾表示感谢”。

继续以愤慨的语气供述,秋英辩解说:“实际上,如果有选择,被告绝不会为每份文件支付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有没有不需要支付款项的文件?”,审判长继续问道。秋英女士坚决确认“所有文件都必须支付款项”。所有支付款项均通过转账给该局专家的方式进行,备注中注明文件代码。
秋英表示,为了从事产品申报服务,她向企业收取每份文件1300万至1500万越南盾。在扣除成本和“润滑”食品安全局的款项后,这位女董事每份文件获得80万越南盾,总计4.25亿越南盾。
这位女董事向该局专家行贿的总金额超过47亿越南盾,以获得超过800份产品申报接收证书的便利。
关于所获利益,秋英供称用于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其中一个是自闭症儿童。“被告认为支付款项是根据机制并为了获得正确指导,而不是为了掩盖任何错误”,女被告辩解并请求考虑犯罪背景。
同样陷入不支付款项就无法获得食品安全局解决的困境,阮氏英(个人服务提供者)供称,专家通知必须有“费用”才能使文件不被搁置。
“文件齐全后提交,仍被无故退回。被告询问时,专家通知必须有费用文件才能通过。他们通知费用为每份文件900万至1100万越南盾,视阶段而定”,英女士供称。
接受后,阮氏英向该局专家支付了总计超过43亿越南盾的款项。
而窦氏江(个人服务提供者)以愤慨的心情供称,提交的文件未获解决,专家通知必须按照阮氏(前食品安全局局长)的机制支付。
江供称,在局长阮清丰签字期间,提交的文件未受刁难,大多数都有结果。
到陈越娥女士签字时,江有两份文件已提交系统但被“拖延”很久。
“被告已经修改和补充到无可修改的地步,但文件仍未获批”,江愤慨地说。
因此,江找到专家冯氏秀河,被告知“必须等待阮氏的机制”。专家还要求江直接去见阮女士。
江供称主动前往阮女士的办公室,携带400万越南盾放入A4纸,注明两份未获批文件的代码。之后,江的两份文件很快获得了接收证书。
江补充说,专家秀河“暗示”想要快速获批,必须按照“阮氏的机制”支付款项,每份文件400万至800万越南盾。江向该局专家行贿的总金额超过17亿越南盾。
与上述人员类似,其他数十名董事和个人服务提供者也必须按照食品安全局提出的机制支付款项。21名董事和个人被指控行贿的总金额超过774亿越南盾。
在法庭上供述时,他们大多数都确认必须为每份产品申报文件支付800万至1000万越南盾,为每份广告文件支付400万至800万越南盾。如果不支付款项,企业的文件将被“搁置”或无故退回。
(编译:Cici 越南网;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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