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局长在食品大亨工厂后检查中称“不知错在哪里”

前局长在食品大亨工厂后检查中称“不知错在哪里”

在被检察院以与下属收受950亿越南盾为由建议判处20年监禁后,前食品安全局局长阮清丰获准陈述自我辩护观点。

根据起诉书,2018年至2025年间,利用保健食品类产品注册和公告规定仍较为笼统的情况,该局领导及专家小组对企业档案进行刁难、“拖延”。

在与各单位交流后,阮先生提出在审核产品公告档案时收取超出规定费用的款项。每份档案收取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检察院指控其收受数额特别巨大,需对下属收受总计近950亿越南盾贿赂款负责,因此建议判处20年监禁。

前局长在食品大亨工厂后检查中称“不知错在哪里”

在法庭上自我辩护时,阮先生对在产品公告档案审批中收受超过930亿越南盾的指控未作过多争辩。他只对为阮能猛(MediaUSA股份公司董事长)工厂颁发GMP证书过程中的违规指控进行辩解,以便在审核和后检查中轻易放过错误。

“关于GMP证书部分,我没有签字,也不知道错在哪里,这部分内容尚未澄清。我也没看到哪里条件不足,如果条件不足,那么颁发GMP证书过程中谁该负责”,阮先生辩解道。

前局长认为起诉书和质询部分尚未澄清上述内容,并建议律师在辩论环节进一步陈述。

根据指控,阮能猛拥有MediPhar和MediaUSA制药厂;成立并运营多家公司以合法化生产和销售假冒功能食品的行为。

检察院认为猛多次向食品安全局检查组支付费用,用于工厂的审核和重新审核。这位假冒食品“大亨”向食品安全局检查组支付了总计超过10亿越南盾。其中,阮先生收受了3.3亿越南盾。

为阮先生辩护的律师江红清表示,当事人已承认收受贿赂行为,并促使家庭退还全部近440亿越南盾的获利款项。因此律师未对罪名进行辩论。

据律师称,尽管阮先生有通过下属接受企业感谢费的行为,“但收钱并非源于故意刁难企业以迫使其支付费用,或勒索、要求企业必须付款才批准档案”。

“阮清丰先生不允许其下属忽视企业的错误和缺陷,以提交审批不符合条件、成分不全的档案。100%获批的档案均确保手续正确、齐全”,律师陈述道。

律师还陈述了当事人的多项从轻情节,并建议法庭对前局长判处低于检察院建议的刑期。

在此案中,陈越娥女士(前食品安全局局长)因需对下属在审核产品广告档案过程中收受超过120亿越南盾款项负责,被建议判处12至13年监禁。

自我辩护时,陈女士辩称,对于广告内容确认档案,调查过程和法庭质询中没有任何内容显示该局违反规定颁发证书或忽视企业错误。

陈女士“请求补充报告”,当案件被起诉时,2025年中旬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对食品安全局的违规迹象进行检查,其中包括颁发广告内容证书领域。

她表示检查组结论广告内容确认是食品安全局唯一没有专业违规的领域。在广告内容确认问题的检查期间也显示档案延迟比例极低,仅为1-3%。她希望审判委员会记录这些情节。

“被告人已承认违法行为,非常清楚、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但被告人请求法庭考虑其在颁发广告内容证书方面的指导行为程度,以获得宽大处理”,陈女士陈述道。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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