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广宁省公安通报,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拘留黎忠德(1996年出生,居住在广宁省东朝市镇边朝区)关于“民事交易中的高利贷”行为。
此前,通过掌握情况和部署专业措施,东朝市镇公安已因高利贷行为逮捕了黎忠德。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从2025年2月到12月,德已向4人提供贷款,利率为每日每百万越南盾1万越南盾,相当于年利率365%,远高于规定利率。通过此方式,德从借款人那里非法获利达数千万越南盾。
目前,公安机构正在继续扩大调查黎忠德的违法行为,以依法严肃处理。
东朝市镇公安建议已向黎忠德借款或正在借款的民众紧急联系东朝市镇公安(调查员邓维山,电话:0986.823.166)以解决。
(编译:Ivy;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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