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户可以安排配偶担任会计吗?

我是杂货店的个体经营户,由于条件困难,我无法聘请会计。那么我可以让我的妻子担任会计吗?广南省的阮海河先生问道。

律师范文忠(广南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财政部2025年12月31日第152/2025/TT-BTC号通知第2条的规定,该通知指导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工商户的会计工作:

个体经营户可以安排配偶担任会计吗?

“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工商户的代表可以自行记录会计账簿,或安排人员担任会计,或根据法律规定为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工商户聘请会计服务。

个体经营户和个人工商户的代表可以安排其生父、生母、养父、养母、配偶、子女、养子女、兄弟姐妹担任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工商户的会计,或安排管理人员、运营人员、仓库管理员、出纳员、经常被指派购买或出售资产的人员兼任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工商户的会计”。

然而,2015年《会计法》第51条规定了会计人员的资格标准如下:

- 具备职业道德品质,诚实、廉洁,有遵守法律的意识;

- 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2015年《会计法》第52条规定了以下人员不得担任会计:

未成年人;被法院宣告限制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正在执行强制教育措施、强制戒毒措施的人;根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决定被禁止从事会计职业的人;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正在服刑或已被判犯有侵犯经济管理秩序罪、与财务、会计相关的职务犯罪且尚未消除犯罪记录的人等。

因此,如果您的妻子符合上述会计人员的资格标准,则可以安排她担任您作为户主的个体经营户的会计。

(编译:张悦;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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