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2日,巴地坊人民委员会(胡志明市)表示已发布对L.C.T.先生(N.H.面包店店主)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其在未获得食品安全合格证明的情况下经营餐饮服务。
据报告,共有125名食用N.H.面包店面包的人出现呕吐、腹泻、腹部绞痛、头痛等症状,需在医疗机构进行监测和治疗。
事件发生后,富美坊人民委员会与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区域医疗中心和公安部门在N.H.面包店总部(富美坊福立街区第5组)采集了9个食品样本送检。
坊人民委员会已开展工作,要求店主暂停营业,等待食品安全局的调查结果,并配合调查工作。
通过行政手续检查,该店出示了5/5名员工的健康档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认名单、食品原料合同。
然而,该店没有食品安全合格证明。
富美坊人民委员会已制作行政违法记录,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未获得食品安全合格证明经营餐饮服务的行为处以1500万越南盾罚款。
据地方政府称,N.H.面包店已遵守决定并按规定缴纳罚款。
目前,当地正在等待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的食品样本检测结果。
125人食用面包后入院
2025年12月19日,在食用N.H.面包店的面包后,数十人出现腹痛、恶心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需入院治疗。
随后几天,继续有更多人因相同症状入院治疗。据统计,共有125人在胡志明市和同奈省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编译:Ivy;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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