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得乐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构表示,正在处理一名青年非法制作鞭炮以在春节期间牟利。
据此,公安已对吴德峰(23岁,居住在得乐省Ea Wer乡)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调查其生产违禁品的行为。
初步调查显示,约在2025年4月,由于“痴迷”且需要个人开销,峰上网查找非法制作鞭炮的方法,包括烟花柱、烟花台和烟花蛋。
随后,此人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许多材料和化学品,如硫磺粉、铜粉、铝粉和爆炸颗粒。
峰在位于Ea Wer乡16村的家庭农园组织非法制作鞭炮。完成后,峰将一部分鞭炮带回位于Ea Wer乡15村的家中卧室藏匿;其余部分连同工具、设备、材料和化学品留在农园。
得乐省公安厅刑事警察部队及时发现并逮捕了峰,防止了非法制作鞭炮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初步,峰承认制作鞭炮是为了在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期间销售牟利。
搜查峰的住所和农园后,公安机构没收了约180公斤此人自制的各类鞭炮,以及许多相关证据、设备和化学品。
目前,此案正由得乐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构继续调查和澄清。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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