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孕妇的年轻人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处6个月监禁

袭击孕妇的年轻人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处6个月监禁

1月22日,得乐省第11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已与第11区人民法院合作,就被告人陈兆贵(26岁,居住于得乐省平建坊宁静6街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一案,组织了一次经验总结庭审,该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

根据庭审内容,2025年9月21日凌晨1点10分左右,在富安综合医院(得乐省绥和坊)东门前区域,陈兆贵对孕妇黎氏金银和阮氏秋水进行了威胁、大声辱骂,并用手、脚、拖鞋殴打,影响了公共场所人们的活动,造成混乱和民众不满,对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全产生了不良影响。

调查过程中,确定被告人贵有不良前科,持续实施违法行为,如“故意伤害”、“毁坏财产”,其中有一项“故意伤害”的前科,因受害者撤回起诉请求而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危险程度、诚恳态度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被告人陈兆贵6个月监禁。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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