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审查,等待政府关于四轮旅游车的新规定

胡志明市审查,等待政府关于四轮旅游车的新规定

据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派建设厅牵头,配合司法局、市公安局及相关单位跟踪相关规定的变化,在政府颁布调整第158号和第165号法令时及时向市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这些法令涉及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四轮旅游车)的活动。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指派昆岛特区和头顿坊指导相关运输经营单位严格遵守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活动规定。

此前,2025年12月15日,胡志明市司法局向建设厅发送了关于为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活动组织交通的方案的文件。司法局认为,建设厅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为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活动组织交通的方案是有依据的。

司法局建议建设厅明确为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组织交通方案的范围和时间表,具体说明在头顿坊和昆岛特区开始和结束试点的时间,以及预计在整个胡志明市应用的时间。

建议建设厅配合公安、交通安全委员会及相关单位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有助于减少交通拥堵。

建设厅需主动审查相关法律规定,收集并吸收专业机构、经营单位及受影响对象的意见,以制定合适的方案和发展方向。

关于此问题,建设厅表示已提交相关文件。2026年1月7日,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审查修订和补充第158号和第165号法令草案的文件。

副总理陈红河要求建设部牵头,配合相关部委重新审查法令草案,确保内容和规定的严密性,并于2026年1月15日前向政府总理报告。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表示,由于建设部正在向政府提交调整上述两项法令,为确保胡志明市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活动组织的严密性,建设厅将汇总司法局的意见,并在政府颁布调整这些法令后,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以实施相关规定。

(编译:Eric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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