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岘港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构(经济警察处)正在调查发生在GFDI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岘港市29/3路92号)的诈骗侵占财产案。
该案至今未能结案,因为与受害者联系、工作的过程遇到许多困难(受害者变更地址、电话号码,未能掌握配合信息等)。
为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早日结束调查并将案件提交审判,岘港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构通知尚未被邀请工作的受害者紧急联系、配合,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受害者准备相关档案(财产借贷合同副本、转账凭证、公民身份证等)发送至调查警察机构(经济警察处,岘港市公安局),地址:岘港市海州坊李自重路47号。
提交档案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0日前。
根据案件内容,GFDI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7日,注册资本800亿越南盾。
公司由阮光煌先生担任经理、法定代表人,同时是成员委员会主席、公司所有者。
自成立以来,阮光煌先生以签订财产借贷合同的形式,构建公司的商业模式,向民众借款。
自2023年11月起,由于投资经营亏损、失去财务能力,为维持公司运营,阮光煌组织、指挥员工以签订借款合同的形式,诈骗侵占客户财产,使用后借款人的钱偿还前借款人。
至2024年11月初,GFDI公司无法向7,541名客户支付,总未偿还本金超过3.7万亿越南盾。
2024年11月8日,岘港市公安局紧急搜查了GFDI公司总部及阮光煌和相关对象的私人住宅。
通过搜查,已查获大量与对象违法行为相关的文件、电子数据和财产,服务于调查工作。
公安局已对阮光煌及其部分下属以诈骗侵占财产罪提起公诉、暂时拘留。
黄被指控已向7,541名客户筹集资金并侵占,总金额超过3.7万亿越南盾。
(编译:Jon;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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