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律师团律师曹文勇回答:

根据家门口空间是您的财产还是公共财产,会产生两种法律关系,具体如下:
- 如果家门口空间在土地使用权和附着财产权范围内,则这部分土地属于您的所有权,拥有完整的财产权,如: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经常在家门口堆放物品的行为违反了财产权法律(根据2015年《民法典》规定)。
- 如果您家门口空间是公共通道、走廊、人行道等,则这部分土地是公共土地,属于公共财产,由国家管理。
经常在公共通道、走廊、人行道上的家门口堆放物品的行为违反了交通秩序安全法律规定(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77条)。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向居民小组和区域公安报告,但邻居仍继续违规,出于邻里情谊,您应继续以友好精神与邻居调解。
如果无法调解,您可以向乡公安和乡人民委员会提交报告。在报告中,您应明确指出邻居非法占用家门口空间的行为。
随报告附上违法证据,如:堆放物品的照片、证人信息等。
乡人民委员会将根据行为程度进行调解或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非法使用公共通道、人行道、路肩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如果该空间属于您家庭的使用权,您可以根据2015年《民法典》规定,就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编译:Eric;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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