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报纸上公开被行政处罚者的姓名吗?

我在经营餐馆时因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行政规定被处罚。随后,我的姓名被当地媒体公开,给我的生意带来了困难。这样做对吗?

何文情先生(庆和省)。

律师范文忠(广南省司法厅)回答:

可以在报纸上公开被行政处罚者的姓名吗?

- 根据2012年《行政处罚法》(经2020年、2024年和2025年修订)第72条关于在媒体上公开对个人、组织行政处罚的规定如下:

“对于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商品;药品;诊疗;劳动;建设;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环境保护;税收;证券;知识产权;计量;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等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不良社会舆论影响,则行政处罚机关有责任公开处罚信息。

公开内容应包括:违法个人或组织、违法行为、处罚形式及补救措施。

公开应在发生违法行为的省级人民委员会或部级、厅级管理机构的网站或报纸上进行”。

因此,您在经营餐馆时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属于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所以,地方政府在媒体上公开您的姓名、违法行为及处罚形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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