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市委领导向原公安部副部长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

胡志明市市委领导向原公安部副部长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

出席仪式的有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胡志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少将谢文德,以及市各部门和地方领导代表。

在仪式上,代表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党中央委员、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副书记黎国峰向党员裴光边授予45年党龄纪念章并赠送鲜花祝贺。

黎国峰同志亲切慰问,希望党员裴光边及家人永远健康、幸福;继续发扬党员的优良传统和高尚品质,成为年轻干部和党员学习、效仿的光辉榜样。

裴光边同志出生于1955年,籍贯安江省盛兴乡。他于1981年1月17日入党,正式入党日期为1982年1月17日,目前在胡志明市平兴乡第50村党支部过组织生活。

在工作过程中,他多年在人民公安队伍中活动、贡献,并担任党和国家多个重要职务。他曾在中南部安全局、公安部工作;在坚江省公安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如省公安厅厅长、省公安党委书记、省委常委会委员。

从2005年12月至2010年9月,他担任坚江省委常务副书记、坚江省第十二届国会代表团团长、国会经济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届)。

从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他担任坚江省委书记、第十一届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从2011年7月至2016年6月,他担任第十一届党中央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副部长、中央公安党委常委,2011年7月被授予人民公安中将军衔;2015年7月晋升为人民公安上将军衔。

从2016年6月起,他按规定退休。

由于巨大贡献,他获得了党和国家授予的许多崇高勋章、奖章以及40年、45年党龄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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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张悦 越南网;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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