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胡志明市公安表示,内部政治安全处已配合职能部门严肃处理多起“借用”国家机关名义从活动中牟利的情况。
据此,目前许多组织活动、人才竞赛、表彰企业家等的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国家机关、权威新闻机构的名称、标志于横幅、邀请函上的行为,旨在制造虚假信誉,利用民众对国家的信任。
上述行为使公众相信该节目具有国家规模或得到国家法律支持,从而吸引选手和企业关注、参与高额费用、售票及不正当募捐。
典型例子是,K.T.H.活动组织有限公司因“组织比赛、各类表演艺术联欢会内容与批准文件内容不符”的行为被处以2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当时该单位组织了“2025年越南音乐之星寻找大赛”,并被要求收回所有违规出版物。

胡志明市公安建议民众和组织在参与或赞助任何活动前,需仔细检查其法律性及主管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任何非法使用国家机关名义、标志的行为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当发现冒名迹象时,建议民众及时向公安或最近职能部门提供信息。
(编译:Jon;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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