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一家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但最近网络连接不好,所以我想终止这项服务。然而,公司员工说我不能单方面终止这项服务合同。这是真的吗?
顺化市黎春选提问。
律师范文忠(广义省司法厅)回答: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513条规定,服务合同是各方之间的协议,据此服务提供方为服务使用方完成工作,服务使用方必须向服务提供方支付服务费。
同时,2015年《民法典》第520条关于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履行的规定:

“如果继续工作对服务使用方不利,则服务使用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行,但必须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服务提供方;服务使用方必须根据服务提供方已完成的服务部分支付报酬并赔偿损失。
如果服务使用方严重违反义务,则服务提供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认为继续使用上述公司的互联网服务对您不利,您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行,但必须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服务提供方。
同时,您必须根据服务提供方已完成的服务部分支付报酬并赔偿损失;这可能包含在您与互联网公司签订的服务提供合同协议中,或基于您已获得用于使用该服务的相关设备供应的实际情况。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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