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胡志明市公安局表示,桥桥坊公安局刚刚完成一起发生在辖区内、引发舆论不满的骚扰、性骚扰事件的核实与处理。
1月28日,桥桥坊公安局接到T女士(23岁)关于被一名男青年性骚扰的举报。
具体而言,1月16日约19时45分,当T女士在潘廷逢巷口等待亲人时,突然被一名骑摩托车的男青年靠近,用手触碰其胸部区域,随后迅速加速逃离。
接到举报后,桥桥坊公安局与胡志明市刑事警察局紧急追查可疑车辆,从而确定相关对象为V.Q.K.(26岁),暂住于当地。
在公安机关调查时,K.承认了上述骚扰行为。为避免被发现,该男青年在接近T女士前用口罩遮挡了车牌。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坊公安局已对V.Q.K.的骚扰、性骚扰行为依据第282/2025/ND-CP号法令规定处以700万越南盾罚款,并责令公开道歉。
同时,公安机关依据第168/2024/ND-CP号法令对V.Q.K.遮挡车牌的行为处以500万越南盾罚款。总罚款额为1200万越南盾。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86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