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5名客车司机在高速公路线路上因载客未系安全带被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第6队处罚的消息令人惊讶。
许多读者疑问:如果司机已提醒但乘客仍不系安全带,司机是否能免除责任?
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罚款更高
关于汽车上系安全带的要求,旧《道路交通法》规定:“配备安全带的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必须系安全带”。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要求:“驾驶员和汽车乘客在配备安全带的位置必须系安全带”。
根据上述规定,2024年第168号法令第6条第3款对驾驶员和乘客未正确系安全带设定了两种不同的罚款标准。
对于司机,若载客未系安全带(在配备安全带的位置)且车辆正在行驶,罚款金额为80万至100万越南盾(第l点)。此罚款标准也适用于司机本人驾驶时不系安全带的情况(第k点)。
对于乘客在汽车行驶时未系安全带(在配备安全带的位置),罚款较低,为35万至40万越南盾(第6条第4款)。
司机有权拒绝载客
因此,为避免因乘客未在配备安全带的位置系安全带而被处罚,司机必须提醒并要求乘客执行。
如果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有权不提供服务(请乘客下车或不开车)。若正确执行,乘客不必担心被罚款,司机也不会被罚款。
关于汽车乘客安全设备,《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还规定了儿童安全设备(不强制适用于出租车、网约车、客车),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具体而言,该法第10条规定:“当载运10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35米的儿童时,驾驶员不得让儿童坐在同一排座位,除非汽车只有一排座位;驾驶员必须使用并指导使用适合儿童的儿童安全设备,客运汽车除外”。
根据《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儿童安全设备是能够确保儿童在汽车上坐姿或卧姿安全的设备,旨在通过限制儿童身体移动来减少碰撞或汽车突然减速时对使用者的伤害风险。
如果司机载运10岁以下且身高低于1.35米的儿童坐在驾驶员同一排座位(除非汽车只有一排座位),或不使用适合儿童的儿童安全设备,将被罚款80万至100万越南盾(2024年第168号法令第6条)。
什么是儿童安全设备?
根据《汽车儿童安全设备国家技术标准》(标准QCVN 123:2024/BGTVT),它是能够确保儿童在汽车上坐姿或卧姿安全的设备,旨在通过限制儿童身体移动来减少碰撞或汽车突然减速时对使用者的伤害风险。
儿童安全设备包括儿童约束系统CRS和增强型儿童约束系统ECRS。
儿童约束系统CRS是由座椅、安全带、安全锁、调节装置及其他配件(如摇篮、防撞板)组成的组合。此座椅可牢固安装在汽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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