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岘港市免收红皮书申请文件审查费?

哪些情况下岘港市免收红皮书申请文件审查费?

2月3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向各相关厅局、部门和地方发送文件,部署岘港市人民议会第10号决议。

据此,岘港市人民议会已颁布关于规定在实施因城市行政单位调整而转换文件时,免收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及地上附着物证书申请文件审查费的决议。

该文件由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胡纪明签署,建议各地部署决议,其中注意一些内容。具体而言,在实施因岘港市行政单位调整而转换文件时,免收红皮书申请文件审查费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因国家有权机关决定调整行政单位名称、调整行政边界,而在已颁发的证书上登记变更时,免收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文件审查费。

此情况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换发、补发、新发。

第二,因国家有权机关决定调整行政单位名称、调整行政边界,而在登记土地变更时,免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地上附着物证书颁发费。

2026年初,岘港市维持2025年已适用的土地价格表不变。

据此,仍适用第45号决定(适用于原岘港市地区)和第23号决定(适用于原广南省地区)的旧价格表。

哪些情况下岘港市免收红皮书申请文件审查费?

此前,岘港市也根据2024年《土地法》制定了新的土地价格表,计划于2026年1月1日颁布,遵循市场原则并确保国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然而,由于2025年岘港市已两次调整土地价格表,许多岘港市人民议会代表担心地价上涨会降低竞争优势,影响增长速度,因此在颁布新土地价格表之前,2026年仍继续维持旧土地价格表。

(编译:Jon 越南网;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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