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73岁被判15年监禁,因建造千亿塔楼后废弃

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73岁被判15年监禁,因建造千亿塔楼后废弃

2月3日下午公布判决,河内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宣布判处73岁的阮玉英——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因“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11年监禁,以及因“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4年监禁。

综合刑罚,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共被判处15年监禁,这是13名受审人员中的最高刑期。

在审判期间,阮玉英因患多种疾病坐轮椅到庭。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他随身携带药袋、水瓶,并需要律师坐在旁边复述问题,因为听力较弱。

余玉龙(越南水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前主任)被法院以上述两项罪名判处12年6个月监禁。同样被指控犯有这两项罪行的黄玉孝(越南水泥总公司项目评估部前部长)被判处11年监禁。

74岁的黎文忠,越南水泥总公司前董事会主席,被法院以“违反国家财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判处13年监禁。

其余人员最高被判9年监禁,两人被法院判处最轻的30个月监禁但获缓刑。

上述人员被指控在越南水泥总公司实施建造千亿塔楼项目后废弃长达10年的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指控,2006年,黎文忠签署文件建议建设部向总理报告,允许越南水泥总公司投资“越南水泥总公司运营与商业交易中心”项目,总投资额超过4880亿越南盾。

塔楼建设规模包括25层地上和2层地下,用作办公空间和出租办公室。两年后,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同意在纸桥新城区进行项目研究并立项。

随后项目总投资额提高,河内市人民委员会颁发了投资证书,预计总投资额为14820亿越南盾。

在实施过程中,尽管尚未有越南建设咨询总公司发布的项目文件,黎文忠和阮玉英仍通过在越南水泥总公司召开的会议进行指导部署。

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73岁被判15年监禁,因建造千亿塔楼后废弃

余玉龙继续签署呈文,建议对总投资额分别超过19000亿越南盾和超过27000亿越南盾的项目进行评估。黎文忠已签署批准这些总投资额的决定。

调查结果确定,在两次发布项目投资批准决定时,越南水泥总公司董事会均依据越南建设咨询总公司虚报的数据,且总投资额高于投资证书中注明的总额。然而,越南水泥总公司前领导团队未按规定进行调整。

法院指控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黎文忠、阮玉英及越南水泥总公司前领导团队故意歪曲项目的财务指标和经济效率。

故意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编制不符合实际的投资项目,导致项目半途而废,因无效益而无法继续实施。

由于越南水泥总公司前领导团队的违规行为,导致项目于2011年开工,至2015年8月完成主体结构和封顶,但随后停工,废弃至今。

越南水泥总公司已向项目投资12450亿越南盾,但至今仍无法开发利用,造成损失、浪费总额超过3810亿越南盾。

黎文忠、阮玉英及越南水泥总公司前领导团队被指控应对造成超过3810亿越南盾的国家财产损失、浪费负责。

判决书认定,黎文忠、阮玉英及一些人是贯穿案件的主谋。越南水泥总公司前领导的行为是造成案件损失、浪费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处以最高刑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第19号标段(围墙和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及下属还与承包商串通谋取私利。

根据指控,阮玉英(前总经理)和余玉龙(项目管理部前主任)已与杜庭书(ECON公司总经理)约定,从标段付款中提取5%返还给越南水泥总公司。

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73岁被判15年监禁,因建造千亿塔楼后废弃

在“握手”串通分赃后,阮玉英和余玉龙指示下属将招标文件资料转交给ECON公司制作投标文件。此后,ECON公司领导接收资料,虚报投标文件中的财务能力、项目施工人力等,以中标。

ECON公司领导提取了标段付款价值的5%。为了让ECON公司中标,招标文件被“提前泄露”,财务能力和人力资源被虚报。

每次越南水泥总公司付款后,杜庭书将标段总价值5%的款项,总计超过32亿越南盾,转给余玉龙。

越南水泥总公司前总经理及下属与承包商的“串通”行为给国家造成超过156亿越南盾的损失。

审讯过程中,阮玉英供述偶尔收到承包商赠送的1-2亿越南盾春节礼物,但“并不惊讶”,因为他当时的月薪也有数亿越南盾。

他辩称“无意谋取私利,只是认为那是企业在完成对国家义务后提取的利润”。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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