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3日,得乐省绥安北乡公安长阮安成上校(原属富安省)表示,得乐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立案起诉,起诉被告人阮玉海登(36岁,绥安北乡志盛村主任),以调查“利用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罪名。
调查机关对被告人登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预防措施。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从2023年10月至2025年10月,在担任志盛街区主任(原富安省绥安县志盛镇)和志盛村主任(合并后得乐省绥安北乡)期间,登先生在多个Zalo工作群组中发布了许多文章、图片,内容捏造、歪曲党的路线、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定,侮辱地方领导个人的信誉、名誉和人格。
具体而言,2023年10月1日,登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建立了“志盛街区公民”Zalo群组,连接了244名成员参与。作为群主,阮玉海登不断发表负面评论,歪曲关于实施拆除临时房屋、破旧房屋的政策;更换新党员证的政策;地方交通道路建设实施;邀请有功人员、贫困人员、社会救助对象到银行免费办理ATM卡等。

此外,在担任志盛街区党支部副书记期间,阮玉海登还擅自在一些Zalo社区群组中发布一些地方领导的个人照片并进行评论,旨在嘲笑、侮辱。
尽管多次受到基层组织和街区居民的批评、指责,但登先生仍然无视,再次违规。
职能部门的鉴定结果显示,阮玉海登在Zalo社区群组中的帖子内容煽动、引起民众恐慌,降低党组织、地方政府的信誉和作用,影响国家、各级人民政权的管理运营活动;影响地方治安秩序情况。
经过斗争,登先生承认了违规行为,希望得到法律的宽恕。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继续完善档案以进行处理。
(编译:Jon;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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