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9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构表示,已对阮福才(18岁,居住安江省)、武明维和阮发达(均21岁,均居住安江省)发出紧急拘留令,以调查“故意毁坏财产”行为。
此前,约2月1日凌晨1时45分,富定坊公安接到D女士(63岁,居住富定坊)的报案,称其位于黄银巷266号内的房屋正门、窗户及庭院区域被泼红漆瓶,造成财产损坏并使家庭成员恐慌。估价结果显示损失约700万越南盾。
接到报案后,富定坊公安迅速保护现场,收集资料,提取相关数据,并与刑事警察局配合展开业务追查措施。
仅在短时间内,公安力量已确认并传唤阮福才为直接泼漆者;武明维为驾车载送阮福才并拍摄视频者;阮发达为接受泼漆雇佣并组织实施者。
在公安机关,上述团伙供认被一名身份不明者雇佣泼漆,旨在施压迫使债务人还款。
在准备好漆瓶并通过社交媒体接收地址后,该团伙从安江省前往胡志明市,于2月1日凌晨实施行为,并拍摄视频发送给雇佣者以收取报酬。同时,该团伙还在邻近省份实施另一起泼漆事件。
根据核实结果,事件起因是受害家庭亲属通过网络高息借款,随后失去偿还能力。
贷款对象使用多种威胁、精神恐吓手段,包括雇佣人员泼漆、拍摄视频以施加压力。该事件被认定对居民区治安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使许多居民对对象的野蛮手段感到恐慌和担忧。

胡志明市公安局建议居民提高警惕,防范网络快速贷款、无需抵押、高利率等常见高利贷手段。当有财务需求时,居民应联系合法信贷机构,避免向不明来源借款。
若遭受威胁、精神恐吓、强迫还款或发现泼漆、威胁、散布信息以施加压力等行为,居民应迅速向最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受理和处理。
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打击,严肃处理扰乱公共秩序、毁坏财产、精神恐吓及高利贷活动,为保障居民治安秩序与和平生活做出贡献。
(编译:Jon;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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