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刚刚向各省市及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发送文件,征求对政府关于试点发展价格适宜的商用住房决议草案的意见。
此前,在中央住房政策与房地产市场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总理要求建设部提出针对月收入超过2000万越南盾的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政策,符合各地方经济发展条件、市场规律,增加住房供应,确保每位居民平等获得住房的权利。
根据建设部的提议,购买或租赁价格适宜的商用住房者必须是国内个人。
每人只能购买或租赁一套价格适宜的商用住房,且在5年内不得出售,此政策不适用于外国组织和个人。
价格适宜的商用住房项目选择投资者无需通过拍卖或招标。
投资者有权决定房价,项目总投资利润率最高为15%。
同时,价格适宜的商用住房项目投资者可根据住房法规定筹集资金,包括通过组织和个人出资、合作投资、合作经营、合资、联营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及在尚未获得土地分配或租赁决定时,向在越南运营的信貸机构和金融机构借款。
可以以低于政府规定时期普通商用住房建设情况的优惠利率和更长贷款期限借款。
根据建设部,近年来,住房价格、土地价格和多种房地产类型均呈上涨趋势。
其中,公寓、联排别墅、别墅和土地价格的涨幅高于平均涨幅约10-15%/年,个别时期涨幅达30%。
住房和土地价格的涨幅远高于平均收入增长,使居民获得住房和土地的能力更加困难。
此外,住房供应产品主要为高端和中端细分市场,缺乏符合大多数居民支付能力的价格适宜的住房产品。
同时,许多中等收入群体在住房方面仍面临很大困难,尤其是在大城市地区。
预计政府关于试点发展价格适宜的商用住房的决议将于2月28日颁布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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