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部长指示从3月2日起对南北高速公路5个路段收费

2月28日,建设部部长陈红明发布公文,要求相关单位紧急确保组织对属于2017-2020年阶段东部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共投资组成部分的项目的高速公路使用费收费。

据此,为确保在属于东部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公共投资组成部分的5个路段:梅山-45号国道、45号国道-宜山、宜山-演州、永好-潘切、潘切-油吉组织道路使用费收费,建设部要求:

第2、第7、铁路、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紧急完成按规定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如有障碍,交经济-投资建设管理局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局及时指导项目管理委员会执行确保进度;按规定向建设部报告将资产移交给越南公路局接收、管理、开发的手续;在2月28日内完成。

计划-财务司主持,配合项目管理委员会、越南公路局向建设部建议有关在上述组成部分项目中交付管理、开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资产的决定,在3月1日完成。

越南公路局在3月1日内向建设部报告有关交付管理、开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资产;完成上述手续后,从3月2日起实施收费。

此前,2月25日,建设部已批准根据越南公路局的建议,对在以下路段、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收取高速公路使用费的标准:梅山-45号国道、45号国道-宜山、宜山-演州、永好-潘切、潘切-油吉。

据此,高速公路路段:梅山-45号国道、45号国道-宜山、宜山-演州、永好-潘切有4条车道但无连续紧急停车带,收费标准为900越南盾/PCU/公里(PCU是按小汽车换算的单位)。

而潘切-油吉高速公路为完整4车道高速公路(4条车道和2条连续紧急停车带),因此收费标准为1,300越南盾/PCU/公里。

建设部交越南公路局根据批准的标准,按规定公开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缴纳对象、减免以及组织收费。

据越南公路局,2026年1月中旬,上述南北高速公路路段的智能交通系统(ITS)和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已试运行。

至今,系统基本满足技术要求但仍出现一些故障,如光缆断裂、收费站摄像头识别车牌准确度不均或设备连接错误。

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承包商正在继续审查、调整以满足验收条件,投入运营。

(编译:张悦;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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