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表示,公开项目投资者选择形式的信息,以便感兴趣的投资者有依据接触、研究和提议实施芹耶国际中转港项目。
芹耶国际中转港的投资者选择,按照国会关于试点胡志明市发展特殊机制和政策的第98号决议及第260号决议修改补充第98号决议的规定,通过审查、批准战略投资者的机制进行。
具体而言,对于有1名投资者提议并满足战略投资者条件的情况,将审查并决定选择投资者。
如果有2名或以上战略投资者同时提交有效文件,自收到第一名战略投资者的有效文件之日起7天内,投资登记机构报告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制定评分标准,并成立战略投资者审查委员会,以确保在战略投资者选择中的公开和公平。
关于接收时间,战略投资者的提议文件自本通知在胡志明市电子信息门户上公开发布之日起接收。
投资登记机构不考虑并退回在收到第一名投资者有效文件之日起7天后提交的其他投资者文件。
文件提交地点在胡志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根据规定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
对项目感兴趣的战略投资者有责任研究第98号决议、第260号决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准备提议文件。文件中需明确财务能力、经验、投资方案、项目实施条件以及投资者承诺,确保符合城市发展方向。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鼓励有信誉、有能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研究、提议实施芹耶国际中转港项目。
芹耶国际中转港投资额约128万亿越南盾
芹耶国际中转港是一个港口项目,码头区投资规模约128万亿越南盾,属于特殊海港,对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环境有重大影响。
该项目已获总理于2025年1月16日第148号决定批准投资主张。项目属于第98号决议规定优先吸引战略投资者的行业和领域目录,并经第260号决议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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