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海防市公安局通报已拘留3人,调查在海防市安阳区公共场所扰乱秩序的行为。
据海防市公安局称,3月1日约14时30分,L.X.T.先生驾驶卡车前往海防市安阳区梁贵中居民组区域时,遇到一辆尾贴“德明混凝土电话:0936811xxx 原料区 - 选择信任”字样的马自达CX5汽车停在路中间。
L.X.T.先生将车停到右侧让CX5汽车通过。然而CX5汽车司机却摇下左侧车窗,向L.X.T.先生吐口水,然后将车停到路边。
随后双方发生口角,CX5车上的3名男子殴打L.X.T.先生致鼻子受伤,需在越捷医院1号院区治疗。
接到信息后,海防市公安局领导指示刑警支队配合安阳区公安组织调查核实。职能部门已传唤殴打L.X.T.先生的4人到公安机关澄清事件。
至3月2日,海防市公安局侦查警察机关已发出紧急拘留令,并决定对阮成功(1992年生)、阮玉十(1983年生)和陈维升(1986年生)等3人实施紧急拘留,3人均居住在海防市安海区永溪居民组,以调查公共场所扰乱秩序行为。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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